一年内,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2011年4月22日,乐卡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走秀网和嘀嗒团所售“公鸡”鞋为假冒伪劣产品,随后便将这两家网站告上法庭;2012年4月25日,乐卡克方面获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胜诉的判决,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喜讯。
就像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鸿超说的那样,这是一次“有意义的判决”,电子商务网站(尤其是B2C和团购网站)也要了解怎样避免商标侵权。“这个案子告诉这些电子商务网站要想抗辩免责,须主动检索调查所使用商标在中国境内的权属,这是非常必要的,单纯的合同及其条款及审查一些授权文件有时根本不能拿来抗辩,尤其是面对知名商标的时候。”王鸿超说。
不过,乐卡克胜诉走秀网所带来的启示远不止这一点。
启示1:电商潜规则难以继续
“在中国地区内,我们没有授权京东商城、卓越亚马逊销售施华洛世奇的产品。同时,目前为止也没有在中国地区内授权任何网站销售施华洛世奇的产品。”这是上海施华洛世奇贸易有限公司在今年3月12日发布的一则公告,矛头直指京东商城。
世界奢侈品协会随后发布报告称,包括爱马仕、香奈儿等38家国际奢侈品牌表示从没授权中国地区任何互联网站销售其产品,同时对互联网所销售的商品不进行验货和质量保证。
奢侈品电商的进货渠道混乱,这在业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些电子商务网站很难从品牌商手中拿到直接授权,只能通过二手产品或海外代购等方式购得。虽然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的产品基本上是真货,品质是一模一样的,但这显然违反了奢侈品企业的渠道政策,倘若所有品牌商都像乐卡克一样“较真”起来,这些网站不管是号称奢侈品电商还是流行百货电商都难逃被告席。
乐卡克胜诉走秀网,似乎昭告了电商潜规则的终结。
启示2:维权需要主动出击
打击网络侵权对于企业而言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经营难题。宁波乐卡克服饰有限企业市场部经理李心把这次成功总结为一句话——主动出击,不坐以待毙。“乐卡克自身掌控能力较强,我们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沟通,积极在网站上收集资料,把侵权事实以取证的方式固定下来,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以便进入法律程序。”
不过,李心告诉《服装时报》记者,在一年的上诉中遇到了不少困难。“2011年4月,我们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前往深圳走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查获转移至仓库女厕的此类鞋200多双,但在查扣过程中,对方人员将乐卡克随行律师及工作人员非法扣押,砸毁相机,搜走全部随身物品,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个小时之久,随后在深圳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才得以脱身并将假冒品运走。”
对此,哈尔滨法学会的王秋实律师建议,品牌企业遭遇侵权后,即时公证是必要的选择。现在各地的公证处都有“即时公证”的业务,在公证机关打开侵权网站找出相关内容,公证处会对其相关页面进行下载,取证,及时封存证据。企业可直接向工商局举报,要求罚款并且制止侵权方的行为。如果涉及数量特别多,金额也大,那么可以选择报警追究刑事责任。
启示3:法律框架待完善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侵权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不少企业发出“漫漫维权路”的感叹。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根本原因是什么?正望咨询总裁兼首席分析师吕伯望认为,电子商务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众多原因中的“致命伤”。
作为此次纠纷当事人之一的走秀网也在去年发表声明时呼吁:希望国家相关部门能尽快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为电商渠道正名,而不是任意地便被冠以“假冒”的罪名。
吕伯望认为,乐卡克维权案的一审胜诉是对电子商务机制和监督缺位的警醒,不要一味追求利润,而忽视品牌授权。“当然,要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不能单单依靠企业自身,立法、司法到企业自律以及社会意识这四部分才组成了互联网规范管理的法治框架。只有从法律上不放纵侵权方,加强司法打击力度,从根本上培养人们遵守法律、维护公德的自律精神,网络经济环境才能得到净化,人们才能在有力的法律保障下享受互联网带来的好处。”吕伯望表示。(服装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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