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启动,该地区大片民居被拆迁。近日,自治理过程中拆迁了部分老建筑,一些设计师和相关专家纷纷提出质疑,对该地区属于文保和控保范围外的文化遗存“楠木厅”等强力呼吁保护,并对将拆迁现场的照片发布在新浪微博上,引起了业界人士和网友的极大关注。为进一步了解桃花坞整治工程的情况和网友的争议点,记者采访了事件的发起人之一,苏州文化学者、古建筑造园专家陈天趣先生。
在采访中,陈天趣告诉记者:对于古城区的保护,不应该拆旧建新,更不应该采取大兴土木的做法,以假去真,而是要以修复、保护为主,“多多还原一点老祖宗的东西给我们子孙后代,一个城市的文化并不只是体现我们这一代人,历史也并不只有我们这一代人写,还原给后人的尽可能是真正的真实的历史与文化。”
记者:关于网友的质疑,苏州官方的回应是432处的文化遗存都保存的很好,苏州桃花坞现在到底是怎样一个情况?
陈天趣: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整治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前,我与所有苏州人一样都非常高兴,认为“保护利用工程”一定是“保护”的很好,故没有好好关注此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几个朋友约我去看桃花坞的明代“马头墙”,到了那里吓一跳!昨天还在的“马头墙”,今天没有了,什么“保护利用工程”?什么“历史文化片区”?桃花坞拆迁现场基本夷为平地。如此大的心灵冲击,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苏州人还能坐得下吗?此时开始我就拍下了那“保护利用工程”的现场。
这是苏州最后一个规模最大的基本没有大动过的成片古代民宅的“古城区”。不要说还尚存“楠木厅”,除了432处属于文保和控保范围的文化遗存,百年以上的老房子都不应该被拆,都是组成苏州古城的重要载体。什么是“历史文化片区”?什么是“保护利用工程”?都新建了,“历史文化”在那里?都拆光了,“保护利用”什么?
一、桃花坞里面总共居民有好几万户人家,432处文化遗存均属“文保和控保”,而且432处“文保和控保”极大多数都不在目前“苏州桃花坞工程”的拆迁范围内,在范围上某些职能部门玩了一个“偷梁换柱”的概念。
二.、并没有听说过,谁说了“432处文保和控保”已经拆除了,但据了解,“432处文保和控保”中就有夷为平地的!例如: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内的“苏州控保一号”,过去2011年4月被夷为了平地,后经市民、媒体等不断呼吁、反映,终于相关部门表态说:“苏州控保1号”是拆光了后“落架大修”。内行都清楚“苏州控保一号”是民国建筑,民国建筑是不能“落架大修”,落架大修就等于重新建造,“苏州控保一号”都能蒙混过关,了不起!
三、我们现在所呼吁保护的“楠木厅”等都是432处外的老建筑,它们既不是文保,也不是控保,但它们是组成历史文化苏州古城的重要载体之一。
记者:像楠木厅这样的老建筑没有被列入控保和文保的范围,您认为也要保护是吗?
陈天趣:苏州桃花坞历史文化很深,作为中国一个人,也许不一定知道有“苏州”,但似乎没有不知道“唐伯虎”,而唐伯虎与桃花坞又分不开,所以桃花坞是苏州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整个桃花坞是苏州最后一片比较完整的老城区了,在苏州古城的东北角上,对于这一片基本上没有大动过最后遗存下来的老城区,从目前我们形势和意识来分析,现在大家也懂得了一些保护意识。在老城区里粉墙黛瓦的古宅栉比鳞次地依着水,环着老巷,勾勒出一幅幅绝美的水乡风情画,老宅深宅有民国、清代、偶然还有明代的,一个接一个、一进又一进深不可测。推开任何一扇大门,一番别有洞天的景象会使你眼神豁然闪亮,一条回曲走廊引着你跨过一道道深宅的门坎,门坎大都有着深深的凹印,一根根木柱、木梁构成了古宅的框架。不知不觉中你会走进民国;不知不觉中你跨入清代;不知不觉中你还会触摸到明代楠木建筑……这些您认为要保护吗?难道因为它们没有贴上“控保和文保”的标签,我们就不保护了吗?
所谓这些老建筑有没有价值的问题,这是一个你站在什么高度的世界观问题。如果你仅仅站在现在一代人的基础上,当然价值不高。如果我们站在古代、现代、未来多代人的基础上,当然价值很高。老建筑价值不高,那谁又能保证那些盖在老建筑上面的新建筑价值多高?
楠木厅虽然不是432处内的保护对象,但它是苏州古城风貌的载体,古城没有了这些载体,古城风貌又如何保存?所以,贴不贴上“标签”,是不是“楠木”皆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古城风貌的历史文化载体老建筑皆应保护,特别是百年以上的老建筑都不能拆。桃花坞既然打出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牌子,那你更不应该把这些老建筑拆了。
记者:我看了您发布的照片,从照片显示来看,唐伯虎故居这栋建筑还在,它周边的房子都拆了。
陈天趣:唐伯虎故居遗址那老建筑也并不是唐伯虎原明代的古建筑了,也是现代的建筑了。根据目前的桃花坞政府规划,不管从历史、还是文化层面上来讲,皆存在着许多原则上的错误。既然是历史文化保护区,那么就应该符合传统文化的建筑理念。根据目前已经造好的一些建筑与规划图,在唐伯虎故居遗址青龙位上,设一个座北朝南的古戏台,在白虎位上建一个文昌阁。整个规划阴阳不分、左右尊卑不分,且不知古戏台与文昌阁哪个尊?哪个卑?稀里糊涂糊,历史上苏州桃花坞没有桃花仙馆,官方规划、宣传包括媒体皆说“恢复桃花仙馆”,颠倒黑白,伪造历史,再说横塘唐寅苑内已“恢复了一个桃花仙馆”,为何还要重复建“桃花仙馆”?
记者:之前有报道说,他这个规划是由多位专家认证过的。
陈天趣:我想任何一个真正的专家看到“历史文化片区”和“保护利用工程”这几个字皆会赞同,如果本人在也会赞同,谁会想到“历史文化片区的保护利用工程”是大拆大建。现在桃花坞历史文化片区的保护利用工程从开始的“保护第一”变成了现在的“民生第一”。另外,专家不是看名气、名头,而是看真才;专家什么专家,文的还是武的,有其专长不等于全通,而目前99%设计院与设计师包括大专院校其建筑上其理论皆为西洋之说。就苏州本地文化专家,99%以上还没有搞懂一个“吴”字,但天天在搞“吴”的文化,反正谁也不懂。
记者:我看了官方回应的报道,我还有一个疑问,比如提到清代楠木厅只是属于普通的民居。打铁弄4号是否属于清代楠木厅一事,现在还是一个有争议的。
陈天趣:首先是不是“楠木”?这种低级的问题还需要争议吗?“楠木”又不是非常难鉴定的材料,行家们去实地看一着、摸一摸几分钟便知晓,不需要做化验和做任何科学鉴定。官方也派专业职能部门去过多次,虽然没有说是,但也没有说不是,如果不是“楠木”,是其它木材,官方回应的报道早就说了,为什么还要为是否“楠木”而争议?因为如果是“楠木”,该老建筑就不是那简单的“普通民居”的概念了,所以是否“楠木”,也许不是专家说了算,是某些领导说了算,这是一个非常幽默的大笑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某些职能部门领导的真实思想,是不是真正在保护历史文化,是不是真正在为时代、历史、人民负责任。
我们相关民间专业人士都考证过:该“保护利用工程”拆迁范围内的打铁弄4号,该宅主厅主要木结构的大梁材料全部为“楠木”,根据该楠木大梁木材的如此粗和长,以为乃民间罕见;根据该楠木大梁苏式彩绘的末化痕迹,可追溯其历史为明末清初,该宅营造结构虽较为常见,但具有一定历史与文化价值。例:世界文化遗产“耦园”,为清代民居建筑,是苏州古城风貌的载体,但也较为普遍。其建筑结构营造学上皆有,所有建筑没有什么高科技,现代工艺数月内皆能建造出来,而且在消防等现代功能上均不符合国家规范与造园标准,建议政府领导是否也要拆掉重建?
我们北京著名的教授古建筑专家教授叫韩增禄教授。韩增禄教授看了以后,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这个老建筑在苏州如果是“较为普遍”的话,那么“较为普遍”的概念,应该是半数以上,也就是苏州半数以上的古建筑皆为楠木厅。根据楠木厅主人所提供的该宅的清代房屋买卖交易的地契,房契,我们可以断定该宅的历史。对此我请教了故宫古建筑以及彩绘的一些老专家,他们看了照片很高兴得跟我说,该老建筑大梁上原有彩绘,该宅在古建筑中属于优秀作品。问题是:相关官方专业职能部门至今为之没有对该宅用材正面表过态,对网上引起争议的桃花坞片区打铁弄4号房屋是否属于“清代楠木厅”一事,苏州市文物局当日也公布了最新调查结果:“根据现场初步勘查,打铁弄4号为清代民居建筑,是苏州古城风貌的载体,但较为普遍,未列入文保、控保、普查新发现和规划局历史建筑名录。”是否属于“清代楠木厅”一事,市文物局当日也公布回答却回避“楠木”二字,为什么?陈天趣认为:过去由于历史重重原因,我们拆了,也就拆了。但目前我们意识到了,如果再乱来乱拆,再无视历史文化尊严,只将历史遗存为儿戏,那就问题严重,可以说是犯罪!不但是对陈天趣:国家与人民犯罪,而且是对子孙后代犯罪,我们不希望如此发生。
也许,有人将其错怪罪于市级政府领导,但我们认为不能怪罪于市级政府领导,问题是:具体下面做事的人颠倒黑白,瞎回报,遇到问题首先是推卸责任,不是向上推,就是向下堵卸,将一大片热爱苏州的学者、专家、以及网民说成是刁民,将所有的问题推到了市级政府,让市级政府与真正热爱苏州的人们矛盾激化。
记者:从您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怎么保护桃花坞,保护古建筑?您能不能给到您的看法跟建议。
陈天趣: 拆了也就拆了,没有拆的那些百年以上老建筑包括古巷道路,诚恳希望大家从现在共同来保护,保护古建筑本身就意味着尊重历史文化,同时也意味着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自觉,并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与自信。换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和自我创建。并希望官方能邀请市民百姓进行监督,共同做好苏州古城风貌保护。我目前经常到各大专院校,包括日本、韩国讲古建筑与园林,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懂中国园林、懂中国的古建筑,然而古建筑范本越来越少,希望在我们的城市,特别是文化深厚的苏州城内少几座阴(墓道)牌坊。我为什么要谈这些东西,因为我们苏州出现的仿古建筑与古建筑修复实在错的太多太多,我们离开我们的传统文化也越来越远,也许是因为我们把自己的文化遗产损害的太多太多的缘故。
记者:我看到你还有发苏州古城墙修复的照片,对于古城墙修复您有这么看法?
陈天趣:首先,我强调:苏州古城墙已基本毁坏,故不存在“修复”二字,正确讲应该是“新建苏州仿古城墙”。苏州新建仿古城墙用“修复”二字,本人认为就是用了“偷梁换柱”的概念。我肯定自己的看法,像这样大兴土木的做法,我认为不必要去做,劳民伤财。而且,我国文物法第二十二条说的非常清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现在钢筋水泥建成的苏州古城墙能代表历史吗?再说钢筋水泥的寿命最多是100年,100年以后怎么办?这流芳百世的文化遗产能留多少年?关于新建仿古城墙问题,八个月前我写了一篇万多字的文章建议领导,网上也可以搜的到,叫《最后的古城墙》,发到政府各邮箱,但石沉大海,一腔热血负,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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