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唐山市坚持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作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全市范围内逐步确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日前,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而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覆盖。其中,“统一组织领导、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招投标监理、统一招投标办法、统一监督力量”规范招投标的“五统一”经验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据了解,自去年年初唐山市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全市16项重点工作之一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制定下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成立筹建小组,有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住建、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克服众多困难,积极支持配合,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顺利推进。此外,唐山市在明确交易范围、运行原则、运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集中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工作制度、收费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图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优化了流程设计,使交易中心挂牌就能规范运行。
在加快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面,唐山市按照“依法依规、总量不变、精干高效”的原则,采取兼任、挂靠、机构整合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编制结构,破解了编制难题,目前“一办”编制全部到位。此外,按照“机制+科技”的思路,在中心内配置自助报名、语音抽取专家、门禁指纹识别和电子监控等八大信息化、智能化控制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经过升级改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积达到4300平方米,其中400平方米综合大厅1个、多媒体开标室5个、全封闭评标室5个,以及评委抽取室、监控室、评标专家隔离室。
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面,唐山市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新途径。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全市确定了“典型示范、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从推进、建设、监管三个方面加大了推进力度。在推进方式上,坚持“试点指导一批、示范引导一批、强力督导一批”的运作模式。在建设方式上,认真落实省“嫁接、合建、新建”的模式要求。因地制宜,2个县(市)区在原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基础上实现了顺利“嫁接”;7个县(市)区依托政务中心的硬件设施进行建设;3个县(市)区新建了交易中心。在监管方式上,全部实行“一委一办一中心”或“一委一办两中心”的模式,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各职能部门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做到管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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