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据悉,本次修改后,新消法明确了网络购物退货制度,“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正式入法。
据悉,本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法。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作为新增条款出现,并做如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 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 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法律同时明确,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至此,消费者真正拥有了网络消费“后悔权”。
(记者马希)
相关知识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入新消法
《新消法》实施 明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落实难 家电投诉居首
七天无理由退货自付费入法 地板成本亟待控制
网购新规“七天无理由退货” 家居业缘何叫好不叫座
定制家具先下单后生产 七天无理由退货不通用
地板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举步维艰
网购家具 “无理由退货”操作难
网购家具无理由退货操作难导致“退货难”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 购买地板需事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