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个城市房价环比继续走高,26个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面对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成绩单,多数城市选择了“沉默寡言”,而广州采用了“另类”方式拉低住宅销售均价绕过调控问责。
毫无疑问,以当地GDP增幅或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为参照数值,相当一部分城市无法完成调控目标,但时至年终岁尾,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住建部等相关主管部门,都没有提出对地方政府问责的要求。
面对日渐走高的房价,地方政府“问责”之剑何时出鞘?
总体来看,两方面因素导致了地方政府问责行动迟缓。
首先,过渡依赖房地产拉动地方经济导致了地方政府不愿意问责。对于部分实体经济欠发达的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徐振宇提供的一份统计显示,2004年-2012年的9年间,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本级)的比例多数在四成到七成之间。
其次,政策的不连贯性导致了地方政府问题的困难。涨幅控制目标的不明确性是地方政府“逃避”问责的“有力借口”,尚未纳入市区房价统计的广大郊区县房价成为临时拉低房价的最佳支持,比如广州市在11月份的房价统计中,加入从化增城两地房价,造成了房价突然环比、同比大幅下跌的假象。
房价持续走高,人们又一次感慨房地产调控沦为“空调”,而地方政府面对问责迟迟不动的态度,令人们对2014年房地产调控的信心骤减。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日前在发布住房绿皮书时也建议,对于目标未完成地区建议兑现调控问责制度,对房价增速过快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
2010年至今没有一个重点城市因为房价涨幅过快被问责,问责制的严肃性受到挑战,也就失去作为城市住房调控手段之一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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