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规定:中心城区住宅配建车位大幅降低。 资料图片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这边厢治堵要求停车费涨价,那边厢新建住宅配比的停车位数量却大减。11日市法制办公示的《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心城区新建住宅每100平米住宅配比的停车位将从1.2个至1.8个降至0.8个至1.2个,缩水超过20%。
中心城区住宅配建车位大幅降低
为了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原来《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中对于住宅停车位建设的要求是:住宅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根据住宅类型、所处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2-1.8个停车位。但在征求意见稿中,最为关键的“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2-1.8个停车位”却被删除了,征求意见稿给出的删除理由是:原条文规定每百平方米1.2个-1.8个过于绝对,鉴于另有具体的标准规定,故此处建议不明确规定具体的停车位。
这里所说的“另有具体的标准规定”是指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的《广州停车配建指标优化研究》:停车管理A区每100平方米配建0.8~1.2个停车位,B区每100平方米配建不低于1.2个停车位。停车管理A区指广州中心区,即环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地区;黄埔区中心区,即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地区;番禺区中心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管理B区指除A区以外的规划建设地区。
改动后将帮开发商减负
南都记者注意到,按照意见稿的新算法,中心城区新建住宅每100平方米配建标准相当于从1.2个-1.8个直接下降到0.8~1.2个。由于配建停车场大都在地下,建筑成本高昂还要加收土地出让金,导致配建停车位的利润低于住宅利润,目前开发商普遍不愿意多配建停车位,这一改动也相当于直接在立法层面上帮开发商直接减负了。
资料显示,上述中心城区新建住宅每100平方米配建停车位1.2个-1.8个是从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了,如果本次征求意见稿通过,则意味着这项“短命”条款仅实施了1年。在去年该条款实施时,曾有开发商对此表示质疑,“现在的家庭差不多每户也就100平方米左右,按照新标准,每个家庭将能分配到1.2个至1.8个车位,显然大部分家庭都不会买超过一辆车。而且现在广州开始限购,每个家庭配1.2个至1.8个车位的标准明显偏高”。
高速公路两侧3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楼房
此次较大修改的内容还涉及建筑退让方面。据了解,广州市从2000年开始高速公路退让标准为100米,其中含有隔离带的宽度,但是这样的规定和公路法存在差异,为此修订稿做了相应修订,明确建筑工程退让高速公路、国道、快速公路、省道等还应满足几个条件。第一,沿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满足有关公路建筑控制区的有关规定,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这意味着,高速公路3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楼房。
同时,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宜结合交通安全、城市景观等要求划定隔离带,除规划另有规定外,隔离带宽度的具体应该满足这样的条件,即高速公路,两侧各100米;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省道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20米。
沿穿越城镇、村镇建成区的公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城市道路标准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
此外,隔离带内一般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但市政基础设施及高速公路加油站、服务区等配套服务用房、村民拆迁安置用房及市政府规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原附表八第一栏“城市道路一般退让标准”,道路等级分类减少一档(标准从宽),建筑高度分类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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