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保监会刚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将于7月1日起,到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把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记者丁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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