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自上而下的建筑业“革新”或将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准备在建筑业推动市场化改革。
7月8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出发提出十几项要求。
7月14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处得知,住建部5月已经要求一些省市做些试点,“现在是把建筑业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提出来了,看各地如何落实了”。针对建筑业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该人士说,今年住建部或组织一些检查,“要求地方把那些明显不符合《意见》的规定取消”。
据悉,住建部已要求吉林、广东、江苏、安徽、北京、天津、重庆、河北、陕西、辽宁、江苏、合肥、绍兴、湖北、上海、深圳、福建、常州等地,分别进行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试点、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试点。
这次《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方向设定更为详细,如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决定招标发包、试行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等。
“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要深化改革、激化企业活力,我们总体的思路是放开市场准入,加强事后监管,政府能不管的就不管了,能放开的就放开。”上述人士说。
统一建筑市场
《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
“地方的考虑会多些,建筑企业跨省业务涉及管理、税收等问题,这些比较复杂。今年可能先开展一些检查,我们也是要求把那些明显不符合《意见》的规定完全取消。”上述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人士介绍。
打破地方保住主义,并不容易。6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建筑业发展白皮书(2014)》(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京津冀三地共同打造建筑市场多年,目前依然需要培育与完善。北京建筑企业2013年在外部市场完成产值4663.6亿元,同比增长17%,是上年增速的2倍,但在相邻省市的产值增长率并不高,如产值基数大的河北省出现负增长。
北京长期致力于京津冀三地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但在一定程度上还缺少统一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平台,“各方没有完全跳出各自的‘一亩三分地’的心理”。“信息共享是统一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一些突破,但依然不能适应区域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白皮书》中指出。
北京一家特级总包单位市场负责人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浓厚的中部省份,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市场没问题,但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会设置一定的门槛。这些要求整体来说合理、合规,但在项目投标备案等方面的规定比较苛刻,外地企业执行起来的成本要比本土企业高很多,这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近年来,部分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还因成本过高逃离了当地市场。”该人士说。
住建部也将淡化工程建设领域里的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的方式,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这在2013年已有预兆。2013年3月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取消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还取消了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预应力工程等11项专项承包资质,合并了高耸构筑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14项专业承包资质。
业内人士解释,目前施行的资质等级标准不利于专业性市场的充分竞争和企业的跨行业发展,专业分工不合理和总承包市场过度竞争的状态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尽管新一轮的企业资质管理采取即时受理、限时审批、取消企业资质年检等措施,可这又出现了新问题,如取消企业资质年检后,如何实施动态监管,如何清除资质标准不达标企业等。
市场化选择
《意见》将赋予建设单位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拟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招标的范围和标准还没有修改,相当于‘上位法’还没有修改,住建部就先推动一些试点了。”上述建筑市场监管司人士解释。
实际上,招标制度在国有投资项目和非国有投资项目均出现了虚设的情况,并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国有投资项目确实要求招投标,底下执行起来就有了对策,这点大家是心知肚明,招标不一定能招到好标。”天津翠金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刘昕说,“招标获胜的企业如果之前跟你一点交道没打过,你可能还没法管控,并不一定得到好的结果,我们有鲜活的事例”。
业内人士指出,在非国有投资项目领域,招标相对已经市场化,一些开发企业直接将合作密切的建筑公司带到各地的项目上,并没有受到当地政府的阻止。当代节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音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当代在不同的城市开发项目,情况不完全一样,有的还存在非市场化的指定,但像北京等地的开发项目,基本上完全市场化了,在招标办登记、指定专家评标等方面已经不再要求。”
“北京算是招投标比较规范的城市,我参加过无数次的评标,99%都是在走形式,我确信这一点,包括一些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想要那家施工单位中标是可能的。评标、打分,主观成分多。”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招投标走过场未必一定是权力寻租,建设方和施工方可能已经建立了密切、顺畅的合作关系。
“住建部应该尽快清理工程建设、管理中不实用的规则、办法。”该人士说,包括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都是非市场化的行为,有的建设单位完全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据了解,住建部希望,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模式分类发展。为此,住建部将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他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工程管理,可不再委托监理。
目前,已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准备充分利用特区的立法优势,选取若干个工程项目进行试点非强制监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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