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部门决算经常会与预算存在差异,这是什么原因?三公经费使用两个年度的决算数作对比,这样客观吗?面对这些在预决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韩杰一一答疑解惑。此外,她还称,北京的公车改革正在拟方案。她认为公车改革后,整体上公车的购置、运营、人员经费支出会减少,公车经费会有一定下降空间,而且比例不会太低。
10月底前16区县将公开本级政府部门决算
北青报:您之前说过今年决算公开中,市区联动加强,能否具体解释一下?
韩杰:在市级政府及部门公开决算的基础上,今年16个区县在报请同级人大审议决算后,将一并公开政府本级及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情况,10月30日前16个区县将全部完成本级政府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提前一年达到中央要求。
预决算存在差异并不一定意味着执行随意
北青报:以前很多人喜欢拿预决算进行对比,可能有些部门差异很大,这样比较科学吗?
韩杰:由于数据统计口径多,管理要求不同,简单对预决算比较后作出推算容易形成与客观情况相悖的问题。
就说部门支出预决算差异问题,有人认为预决算差异这么大,是不是执行中存在随意性?实际上,预决算口径上有差异,年初预算是反映当年的财力情况下,批复的在年初具备下达条件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决算不仅包括当年预算安排资金,还包括上年预算结转的资金、年度执行中中央追加的资金及新增事项追加资金。对预决算差异简单比较不够全面客观,应该结合部门职能,关注年度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如职能增加造成三公经费增长是合理的
北青报:三公经费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很多人也喜欢对两个年度的决算数据进行对比,这样做客观吗?
韩杰:由于两个年度工作内容上的差异,不宜简单对两个年度的决算数据对比。年度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的情况,是当年部门结合职能、工作内容实施的各项工作在经费上的反映,和上一年经费没有必然的数据联系。比如有的部门2013年由于中央体制调整,下放地方管理,新增部门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涉及的行政经费、公车购置等可能会增加,不能单纯从数额上判断支出的合理性。三公涉及90个部门,尽量正确解读预决算之间差异,90个部门三公总数比预算下降,但个别部门新增加的任务或者职能会增加,比如高检、高法新增第三法院和第三检察院,中央铁路系统的法检下放地方管理,这块三公经费会增加。分析时,要根据说明事项解读,看有没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如果是职能增加了造成的,我认为还是有合理性的。
北青报:行政经费能否通过人均支出横向比较各部门的支出水平高低?
韩杰:目前行政经费反映的是市级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维持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运维等一般项目支出,行政经费支出规模取决于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如果简单用经费总数除以人数,按人均测算,无法客观、准确反映各部门的实际支出情况。比如,部分部门承担全市性大的信息化系统,人均行政经费支出规模可能会较大,不能简单与部门支出是否合理挂钩,应结合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
各单位不得为新建楼堂馆所编报预算
北青报:近期市政府要求禁新建楼堂馆所,这样是否可以降低三公支出?
韩杰:目前本市已经要求各单位在编报预算时不得编列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只能适量安排少量修补的资金,必须杜绝新建楼堂馆所。此外关于举借使用地方债,以及杜绝用救灾款扶贫款打造地标性工程等问题,目前财政部门也正在牵头制定治理检查的相关方案。
其他支出设置与预算管理体制有关
北青报:海淀有些区级部门公开了人员工资福利,市级部门何时公开此项?
韩杰:关于人员工资福利情况这次尚没有硬性要求公开。
北青报:决算里的其他支出,该怎么正确理解?
韩杰:其他支出方面,科目所占比例大小与整体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有关,应客观理解。预算管理上有个逐步细化的过程,各部门客观上受到年度预算编制周期和政府工作决策周期不同步的影响,部门在上一年9月份编制第二年预算,但第二年很多工作,如重大工作安排需在第二年才能细化确定,两个时间节点不完全一致,各部门安排预算时会预留预算机动的空间,不能完全细化每一个项目,年初编列预算时列入其他支出科目,决算执行时按同科目反映。另外支出方向上,存在交集而且不能列出具体功能科目的,也可列入其他支出。
北京公车改革正在拟方案
北青报:对于北京公车改革有什么进展?公车改革后,租车等费用是否会增加?
韩杰:北京的公车改革正在拟方案。至于租车费用,是含在“三公经费”的公车运维费里的。北京公车租赁服务采购2012年就启动了,目前已经完成两期。北京市公车租赁服务采购主要是为了保证一些外事活动,以及其他的临时大规模活动,租赁车型也以大中型客车为主。对车辆租赁的车型也要按照公务用车配备的标准执行。对租期在6个月以上的,还要按要求执行备案制度。
我认为,公车改革后,整体上公车的购置、运营、人员经费支出会减少,但公职人员交通补贴增加,两者相抵,公车经费会有一定下降空间,而且比例不会太低。另外,进一步加强采购的监管,规范采购的行为,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价格,提高效率,也会对公车租赁费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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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人均综合宏观税负全国第一,超过2万元。对此,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韩杰表示,北京人均综合宏观税负全国第一,这个说法不专业,他们统计的人均综合税负,是用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数除以2012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这个口径并不准确。如果要计算人均综合宏观税负,应该是个人纳税除以可支配收入的能力得出来的。目前我国18个税种中,与个人相关的税种很少,像资源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与个人没有关系,只有所得税、房产的契税等和个人有关。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制图/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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