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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关公租房闲置的新闻屡见不鲜。
深圳市审计局日前审计发现,截至2013年12月底,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管辖的公租房空置1354套,22户家庭购置了商品房后未按规定退出经济适用房,25户公租房家庭购置了自有房产后也未按规定退租。除此之外,合肥某廉租房项目建成4年仍未交付使用,武汉3000套廉租房在完工后空置了一年的消息,也透露出了公租房资源的浪费。
所谓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而今,很多地方的房子建好了却出现大面积空置的局面,不免让人心生焦虑。
有专家分析了公租房空置的原因,其中除了户型、面积与家庭人口数难匹配外,还有诸如房间光线不好、位置偏、成本高等其他原因。一位对保障房研究颇多的政府内部人士表示,为了完成任务,过去5年,深圳在偏远的坪山、光明新区建了4万多套保障房,但因距离市区太远,很多上班族在申请之后又弃房。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境况与实际需求,政府分配的公租房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不过正如某评论员所说,如果笼统地将弃选作正常化理解,可能会遮蔽一些重要的问题。
首先,公租房的保障线划定过低,有些地方的市民为了不超过公租房设定的薪金标准,甚至出现了“失业后不敢求职”的情况,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公租房建设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公租房的设立初衷是为了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把收入资格线划得很低,社保、纳税、户籍等申请门槛又设计得很高的情况,从而将大量真正需要租住公租房的群体排除在外。
其次,从递交申请到入住公租房,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租个房子至少要盖7个章,这也成为不少公租房住户反映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对于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住房存在很大困难的居民来说,申请期的住宿就成了一个大难题。
一项原本应便民利民的服务,最后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资源闲置。而另一方面,有很多亟需租住公租房的群体,却因公租房门槛过低、手续太过繁琐而苦等多年无果。这两种矛盾都折射出同一个问题,即公租房的体制亟待完善。
首先监管要跟上。按照规定,收入或月收入在一定水平之下的困难家庭才有资格申请公租房,因此可以让公众监督申请者的条件是否真实,并通过网络平台公开申请者的有关信息,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次,申请公租房的手续应尽量简化,除去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其他的一些证件可以尽量免去,或者等申请者正式搬进公租房后,再在一定时间内补齐也未尝不可。最后,要设立退出机制,当租住者的收入超过规定的收入后,应按照流程退回房子,让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能租上房子,享受优惠。
公租房资源闲置并非一朝一夕,但为了千千万万住房困难户的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建设仍势在必行。文/本报记者 陶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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