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鞍山市规划局获悉,《鞍山市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编制已经完成,据此,该市今后新建、改建项目必须按该标准科学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此举将有助于缓解城市停车矛盾,规范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实现城市动静态交通协调运行,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直以来,鞍山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在任何地区、任何地段均采用1.0的配建标准,这不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为此,鞍山市编制了《鞍山市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这个“标准”根据城市空间形态、各地区土地价值及交通现状,结合不同户型结构,分别进行配建,确保标准的合理性。采取模拟规划方案及以规划实例进行检验、居住小区校核及居民结构校核的“双检验、双校核”四种方式,对配建指标进行验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及前瞻性。按照“标准”要求,停车位应具备完善的消防、安全监控、警示标志、停车标线、交通标线和停车设施。停车场(库)应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 (住宅项目进户前),停车设施应当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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