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的补偿标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为什么搞了4年还没搞出来?”昨日,政协委员韩志鹏微博曝光了“1611号文”——市法制办对其今年7月提交的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提案的答复:在过去三年多时间里由广州社科院制定的参考标准,因为“过于学术化,考虑的因素尚不充分”,要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至今仍难以正式成文。
■新快报记者 董芳
2011年首度提案
获回复已在制定标准
“我这有份1611号文,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不涉及任何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但政府却要求‘免予公开’。大家说说,该不该公开?”10月16日晚上,韩志鹏在其个人微博上贴出这么一段话,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这份1611号文究竟是什么?据韩志鹏介绍,1611号文就是市法制办对其《旧楼加装电梯亟需补偿参考标准》的提案的复文。此前,这份答复被注明“免予公开”,在经过沟通之后,市法制办回应称,该件是否公开由韩委员自己定夺。
这不是韩志鹏第一次提出关于旧楼加装电梯的提案。2011年,韩志鹏曾提交《“四个一点”加装电梯的建议》。市法制办当年8月答复称,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然而事过3年多,补偿参考标准仍不见影。
“旧楼加装电梯,既是百姓的‘家事’,也是政府的‘政事’。”韩志鹏说,政府切不可在制定、提供补偿参考标准这个问题上失信于民。
市法制办:
研究成果获得了学术界认同
昨日,根据韩志鹏公开的提案答复显示,广州市法制办表示,这份答复并非对“分摊补偿参考标准”这一民生问题作出定论。而是介绍了分摊补偿标准研究报告的专家论证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法制办介绍,2011年,市法制办在牵头制定《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期间,联系广州社科院提出进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出资分摊参考标准研究。2012年初该院完成《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补偿参考标准设计报告》(下称《报告》)。
2012年,市法制办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对《报告》的合法性及科学性进行了研讨,认为《报告》尚不成熟,社科院也不同意发布,由社科院再作修改完善。
又过了两年,今年5月份,市社科院将完善后的研究成果以论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补偿方法的理论分析》在核心刊物《城市问题》2014年第5期上发表,获得了学术界认同。
进展:
拟再委托其他专业机构修改完善
2014年8月6日,该院将研究报告《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参考标准》(下称《标准》)呈送市政府参考。
9月9日,市法制办召开了《标准》研讨会,邀请了房地产领域的9位专家和规划局、房管局、质监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对《标准》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专家认为,《标准》属全国首创,提供了一种解决分摊、补偿的思路和方法,是“非常成功的学术论文”,但是“过于学术化,考虑的因素尚不充分,从全市范围来说,论据不够”,且现实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建议进一步丰富《标准》,并化繁就简,以利实际运用。
市法制办在提案答复中表示,专家总体认为《标准》尚不够成熟,其全市推广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下一步,我们拟结合专家建议,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在社科院《标准》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
质疑
韩志鹏:
为何总是专家关门论证?
昨天下午,韩志鹏将这份答复全文发上了微博,“我对这个答复非常不满意!”韩志鹏明显很生气,“不是我不满意,广州市民估计也不满意”。
韩志鹏说,这几年,市法制办一直没有透明公开地告知公众方案的研究过程,“始终都是关起门来,找几个专家学者论证,为什么不能让民众知情并参与呢?”他说,如果不是今年又写了提案,估计这些过程公众永远无法得知。
经过4年的等待,市法制办的参考标准仍然不能出台,“一拖再拖,不知道那些等着加装电梯的老人们还要熬多久”。韩志鹏希望市法制办能给出“时间表”,明确补偿方案的进度和出台时间。
据韩志鹏介绍,市法制办告诉他目前能制定相关标准的机构也不好请,“既然这样不如公开招投标!谁有资质谁有能力就来做,更多专业机构参与进来,或许更加能推动补偿标准的出台”。
他呼吁,市法制办别把这个东西搞成“烂尾工程”,“我会继续关注旧楼加装电梯的问题,继续死磕下去”。记者 宁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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