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生产质量管理,保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质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福建省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质量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新建的拌合厂(站)应建立健全《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后方可从事生产供应混合料活动,已有的拌合厂(站)应对照《标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2015年4月1日起,未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拌合厂(站)不得从事生产供应混合料活动。
《标准》要求,拌合厂(站)应按照本标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后方可从事生产供应混合料活动。在混合料生产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混合料采购合同和拌合厂(站)质量保证体系相关资料提交给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现有的预拌沥青混合料拌合厂(站)可通过改扩建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沥青混合料拌合厂(站),水泥稳定粒料拌合厂(站)应尽可能依托已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进行改扩建并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同时要求,拌合厂(站)应建立以试验室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置技术与质量管理机构,加强工程技术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制定仪器设备、检测人员、作业指导等试验室管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确保混合料生产质量。 刘萍
相关知识
福建加强生产质量管理 严控预拌沥青混合料质量
福建拟定标准 严控预拌沥青混合料质量
北京整治环境污染动真格 橱柜企业生产排污需严控
严把预拌混凝土质量关 广州四部门联合“放箭”
市监督总站重拳出击 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相关责任人员记分管理
市监督总站组织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软件商碰头会
建立名录 驻场监理 指导价格 北京市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质优拓市场品牌竞发展 福建福泉集团质量管理兴业探源
广州率先编写标准教材 严控混凝土质量
沁园继续严控优质产品 安全与管理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