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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上调物业费被指作假 部分签名调价两年后补签

https://m.biud.com.cn 2014年11月20日17:11 家居装修知识网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周采妍)最近三年,老梁都在为小区物业费调整的事情奔波着,原因是他坚信小区物管在上调物业费过程中存瑕疵。11月18日,这宗价格争议案件公开举行首场争议调解会。尽管主持方展开多轮调解,小区物管仍拒绝就调价重新征求业主意见。

    四处投诉维权三年未果

    老梁所居住的东城A小区是一个有着近20年历史的住宅小区。早在2005年,A小区便依法成立了小区业委会。

    2011年下半年,小区物管因经营成本提高,提出将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从1.4元/平方米提高至1.8元/平方米。此时,A小区的业委会刚好任期届满,由于没有顺利完成换届,小区业委会随后被解散。小区物业管理费调价的事宜则由小区物管全权负责。2011年11月起,小区物管正式将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上调至1.8元/平方米,并承诺将相应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收费标准后不久,在A小区内有着三套物业的老梁,对调价征询业主“双过半”同意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提出要求查看相关调价资料。可这一要求却被小区物管拒绝。面对小区物管的强势拒绝,老梁先后前往当地居委会、东城房管所、原市物价局及东城经贸办等多个部门进行投诉,期待对小区物业费调整展开核查。

    在多次协商处理未果后,11月18日上午,这宗耗时三年的价格争议案件在东莞市价格认证中心主持下召开首场争议调解会。鉴于申请人所提诉求涉及到公众利益,关系到A花园300多住户生活质量的改善,为确保公平公正,会议主持方还邀请价格管理部门、社会观察员和价格鉴证师等共同参会。

    部分签名调价两年后补签

    调解会一上来,老梁提出,小区物管未经50%以上业主同意提高物业管理费至1.8元/平方米不合法,要求按原有标准收取。如需提升价格,要求物管应补办有关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手续。如证实没有50%以上业主同意提升住宅物业管理费,属违规收费的,要求退回被多收的物业管理费。

    对此,到场的小区物管负责人回应称,由于A小区出租户多,有部分业主是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在小区居住的都是经由上门签名确认,有原始纸质资料可查。2011年经上门签名及电话确认同意的业主数约占业主总数的70%。

    “由于公司搬仓库,部分资料已遗失。”上述负责人称,2013年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们专门重新补充收集一批业主签名同意材料,目前确认同意提价的业主数已经超过50%。

    根据涉事双方的不同说法,来自律师界的社会观察员认为,此次调解的争议焦点在于“双过半”的认定,老梁的两个诉求都是与“双过半”有关联。

    观察员认为,“双过半”业主同意的证据包括书证与视听资料。物管在电话采访业主过程中如有录音,同意的录音或视频也可作为证据。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小区物管并未保存有相关的视听资料。在综合多方面意见后,主持人建议小区物业及时完善“双过半”的签名手续,并按调价方案承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把成本核算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不过小区物管负责人并未采纳这一建议。因涉事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主持人提出将在近期举行第二次调解会,若第二次调解也无法成功,将建议涉事双方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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