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顺义区区长卢映川坐在四中院法庭的被告席上,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一企业将顺义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政府收回其购买后被规划为绿地的土地。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15年前,一家企业在顺义区买了块地准备建养老中心,之后该地块被规划编制为绿地。该企业遂将顺义区政府诉至法院,要求区政府收回其所购土地。
昨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公开审理此案,顺义区区长卢映川出庭应诉,他表示规划编制目前只是调整,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
新京报记者 张媛
企业:规划绿地致土地闲置
原告北京鸿宝方达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鸿宝公司)代理人介绍,1999年至2000年,该公司与当时的顺义区计划委员会接洽协商涉案土地的转让事宜,后来在顺义区计划委员会安排下,与其下属企业北京市顺义区福禄达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取得了顺义区的一块地。
“本来想建一个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原告代理人介绍,拿了地之后,这块地又被规划编制为绿地用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顺义分局明确告知,鸿宝公司只能进行原翻原建工程的审批,不进行新建工程审批,致使土地闲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014年10月27日,鸿宝公司向顺义区政府提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征收的申请,区政府将此事转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处理,后者认为鸿宝公司的申请不符合条件,未予办理。
鸿宝公司就此向四中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顺义区政府,要求区政府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及房屋征收决定。
区长:只是调整规划编制
作为全市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昨日的庭审中,四中院设置了法官助理席位,负责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诉讼权利义务、举证指导、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等大部分庭前准备工作,节省了大量庭审时间。
庭审中,审判长在听完双方的简要请求后,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鸿宝公司代理人认为,法规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等情形,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政府部门将涉案地块规划为绿地,是基于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应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顺义区政府表示,规划编制调整是市规划部门部署的,而且法律的原文是“可以收回”,也就是说上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使是选择性的,只有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才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目前只是规划编制调整,还没有进展到规划的实施”,顺义区区长卢映川也在庭审中补充说明,实施阶段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是可以主动回收,但本案不是规划的实施。
本案未当庭宣判。
■ 观察
区长出庭应诉 发言越来越主动
昨日上午9时许,顺义区区长卢映川在另外两名诉讼代理人的陪同下,一同出现在被告席上。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庭上被告一方主要由一名代理人发言,但在答辩和法庭调查环节,卢映川两次主动打开话筒,补充发言,在最后陈述阶段也都是他一个人完成。记者注意到,此前行政一把手出庭的案例已有不少,有一句话也不说的,或只说一两句“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的,但在近一两年的案例中,主动发言的越来越多。
今年1月,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在法院工作报告中称,通过召开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现场会等,去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也就是俗称的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得以提升,有的区县法院已经达到60%。而今年5月1日起,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正式实施,明确提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另据四中院介绍,截至3月20日,北京四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行政案件达200件,约占案件总量的60%,凸显出四中院“以行政案件为主”的收案特征。民事案件107件,执行案件15件,刑事案件14件,且各类案件均呈现持续上涨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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