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易昊
长沙晚报记者 李金
当下商业模式什么最火,必然是“互联网+”,就连一向强势的房地产从去年起也大规模触网。有专家表示,如果2014年是房地产的互联网元年的话,那么2015年就是“互联网房地产”疾行之年!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成交疲软、资金偏紧、回款困难,房地产市场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已经被迫做出“生存还是死亡”的选择。保利等开发商纷纷拓展多元化产品线,以分散楼市下行带来的风险,众多一线开发商尝试将互联网思维融进主业。
转型
微利时代“+”网必然
近两年地价上涨、房价下跌,加之融资、营销等成本上涨,各大房地产企业毛利率出现普遍下滑的颓势。就连保利、万科这样的龙头房地产企业在年报数据中,毛利率都有下滑。龙头尚且如此,许多中小房企更是哀声疾呼2015年是“微利时代”。
开发商们的眼光一同转向了互联网。
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国家要制定“互联网+”战略,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认识到互联网的重要性显然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共知。潘石屹在微博上写,“房地产作为传统行业要跟互联网结合起来,进行一场O2O平台上的革命”;冯仑称,2014年是“行”的移动互联网元年,滴滴、快的、易到用车等脱颖而出,而2015年是“住”的移动互联网元年;王石甚至放狠话说,淘汰你的不是互联网,而是你不接受互联网。是你不把互联网当成工具跟你的行业结合起来,最终淘汰你的还是你的同行。
更有些有远见的地产商早已将其运用到实践中。从房产信息查询,到线上的房产销售,再到房产众筹……
去年的双11,天猫总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坚持向“互联网思维”转型的万科,由广州万科牵头全国18城108盘集体参展双11,成为电商史上首家参战双11的房地产开发商。
而今年,保利地产与电商巨头京东合作,方兴地产与淘宝房产的联合。而后,万科、万达、碧桂园、复地等,越来越多的房企,开始加入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队伍,多家房企通过与天猫、京东等电商的合作,获得了极为亮眼的业绩。
模式
房地产大佬如何玩互联网
目前的房地产触网模式基本上集中在营销上,主要有六种:房地产众筹、中介型O2O平台、自营O2O平台、云社区、微信营销、大数据应用。
房产众筹是目前最为火爆的模式。2014年苏州万科城项目联手搜房网,推出一项房地产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万科提供一套市价90万元左右的三房,并规定认筹金达54万元即以此价格开始拍卖。每位客户只需1000元报名参与认筹并有资格参与拍卖,拍卖结束后溢价部分按照认筹金比例进行分红。按照此模式,开发商只需出让部分利益,即能收获客户储备、广告效应,洞察客户需求,并调整定价策略,一举多得。同时,此种方式更使得认筹客户获得投资收益、认购客户享低价购房的三赢局面。
中介型O2O平台的典型代表是房多多。房多多是连接发展商、中介、消费者的房地产O2O平台,涵盖一二手房销售,旗下产品含有多款移动互联网APP,分别针对不同用户群体。此类模式还有Q房网、安居客、爱屋吉屋等等。
自营O2O平台的代表是SOHO3Q,它利用O2O模式在线上选房、租赁、签约以及支付租金实现短租办公。该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高效便捷,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写字楼办公需求,并显著提升了写字楼出租率。类似的还有万通自由筑屋、当代置业推出的“无忧我房”。
云社区的代表是易居实惠APP,该平台一方面将用户精准聚焦于同一栋写字楼、社区,另一方面联合周边商家推出免费服务和产品,以此吸引双方进入该平台,并进一步发展其他生活类服务(如团购、房产交易、装修服务等)。此类模式,还可参照龙湖云社区、花样年彩生活。
微信营销的代表则是带客通,基于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号而打造的插件软件,开发商可通过此插件实现“全民营销”的营销模式。带客通的使用需要结合微信游戏推广,吸引更多用户自发注册为“全民经纪人”,并且通过设置推介奖励,获取更多有效客户信息。带客通的模式迎合了微信作为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可有效通过朋友圈实现病毒式的传播和吸粉。
大数据应用的代表是腾讯广点通。2013年,万科利用腾讯广点通广告平台的LBS定向推广功能,向深圳部分区域的QQ用户投放“万科红”楼盘的精准营销广告。广告效果有些惊人:万科投入3万元,却获得2000万次的曝光,数万的广告点击人数,最终成交额为400万元。
未来
“+”需要深化
前路仍需探索
“卖房子只是产业链的冰山一角,但目前从全国来讲,房地产的‘互联网+’和智慧化还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大有可为。”深圳市智慧家庭协会会长、三诺集团董事长刘志雄认为互联网时代让地产行业要从单纯的卖地段、卖质量、卖景观、卖周边配套的传统模式,向卖安全、卖个性化、卖服务、卖生活方式的新思维转变。
复旦大学钱世政教授认为,“互联网+”,这并不是让房地产开发商个个要搞网站,要深刻理解“互联网+”。互联网思维是一种商业民主化的思维,强调个性化定制;互联网思维是一种用户至上的利他思维,产品和服务以用户为中心,跨界跨业成为常态。
业内有一种主流观点认为,互联网大发展产生了全新的消费模式:线下体验,线上购买。能够纳入这种模式的商品一定是标准品。产品因为品牌、型号确定,到哪里买都一样,那么网购的低成本优势就成了核心竞争力。而房地产不是标准品,房子——哪怕是同一栋房子,朝向、户型、楼层、面积都不同,使用价值也大不一样,所以直接做网购很难。
但也不是不可能,关键是要具化到产品上,以用户为中心,让产品从差异化走向极致化,再统一企业与互联网产业机会的识别标准,与线上与线下的转化方法,就能完成“互联网+房产”转化的正途。
“关注互联网+”系列报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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