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信披违规遭索赔206万
公司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多次被点名和处罚
新京报讯 (记者李春平)据深交所[微博]网站披露,宏磊股份9日再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涉及事由系公司“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之前宏磊股份因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分别在5月8日和5月22日被深交所两次采取监管措施。这次是公司在一个月时间内第三次因同样原因被深交所“点名”。
被深交所一月内三次出具监管函的宏磊股份的“麻烦”远不止于此。26名投资者日前就宏磊股份信披违规向法院发起索赔诉讼,索赔金额206万元。而信披违规的具体原因是公司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信披违规连遭处罚
“法院已于5月初立案受理,应该近期会安排开庭。”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昨日对新京报表示,在与宏磊股份调解长达半年时间后,双方无法就索赔206万金额达成一致,其代理的26名投资者在此情况下,向法院提出诉讼。
2014年11月7日,宏磊股份公告,因公司2012年半年报、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宏磊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宏磊股份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而被处罚。之前的2014年5月22日,宏磊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因宏磊集团2013年违规占用宏磊股份资金未披露一事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处罚也成为投资者索赔的法律依据。
因控股股东违规占资多次被“点名”
实际上,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宏磊股份多次遭到监管部门处罚。2013年6月及2014年11月,深交所曾发布公告,公开谴责宏磊股份及公司相关当事人,理由也均为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在其2014年年报发布后,深交所也曾出具问询函,询问是否存在其控股股东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宏磊股份则回复未出现占用资金情况。
今年以来,宏磊股份更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半价甩卖股票这一反常举动遭市场关注。6月1日宏磊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敏燕拟以16元每股的价格向陈海昌转让1156.12万股,转让价款合计1.85亿元。其转让价格仅为当日公司收盘价31.68元/股的一半。
目前,宏磊股份正在核查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6月5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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