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春平)宏磊股份昨日公告,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就宏磊股份201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资金流动性、与大股东间的业务重叠与关联交易等问题提出问询。此外监管层还质疑公司因被监管辞去公司高管职务实际控制人仍在履职,上市公司缺乏独立性。这是其年内第七次被监管层“关注”。
“不适当”实控人仍履职
在宏磊股份昨日公告的问询函中,浙江证监局检查发现,2015年2月9日,宏磊股份支付给天津市龙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600万货款,在用款申请书上仍由戚建萍签字审批。
戚建萍为宏磊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上半年末,其持有宏磊股份8042.32万股,持股比例为36.63%。然而早在2014年,当时担任宏磊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的戚建萍就因大股东宏磊控股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被监管层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勒令辞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对此浙江证监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并针对独立性缺失问题制定整改计划。
而宏磊股份在回应中称,用款申请书上仍由戚建萍签字审批,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由于在执行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对相关制度不熟悉造成的审批程序出现的疏忽问题。
实际上,宏磊股份是一家家族式企业,这或可解释为何被监管层勒令辞职,实控人却仍直接管理着公司日常经营。在宏磊股份2011年发行上市时,其前十大股东中,前五位均为戚建萍家族成员。这一局面直至今年的6月才有所改变,宏磊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戚建萍的女儿金敏燕将价值3.66亿的股票,以1.85亿半价就转让给自然人陈海昌。
年内7遭监管层关注
实际上,宏磊股份已经成为了A股市场名副其实的“问题户”。此次被问询,已是年内宏磊股份第七次被监管层关注。
在5月8日、5月22日、6月9日,宏磊股份因“未能积极配合监管工作”被深交所[微博]出具监管函,这是公司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第三次因同样原因被“点名”。
8月26日,其因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却并未就重组开展相关实质性工作,宏磊股份被监管层警示并处以行政处罚。
而在2014年,因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资金,宏磊股份高管也多次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一般公司一次被查都会自我警示,尽量不再犯,而宏磊是每年都要出问题的,比较罕见。”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新京报记者也就宏磊股份屡次被监管层关注及公司经营与治理等方面问题致电宏磊股份,宏磊股份人士表示将把采访请求提交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并未做出解答。
(原标题:“问题户”宏磊股份再遭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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