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求的是一个心安。
但现实生活里,近年来,城市房屋安全事件屡见报端,如何处理风口浪尖上的房屋安全问题,正在成为衡量城市管理能力的一杆标尺。其中,加快完善制度设计,明晰监管与责任主体是破题的关键。而昨天,杭州就在做这件事——
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增设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危险房屋治理等内容。且让我们解读一下,将会发生的那些变化——
房子出了事,谁首先负责
房屋所有人要负直接责任,再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一句话读懂: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一间房子的安全责任人是谁?房子出了事谁首先得负责?
按照《条例》的解释,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得以与实际使用人、管理人间的约定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这些规定,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房东再不能一租了事。
什么样的房屋,需要安全鉴定
到了年限就得“安检”,不然重罚
一句话读懂: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使用的房屋,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鉴定。
相比原《条例》规定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法定情形,新《条例》的规则更加细化,如果拿不准自己家需不需要安检,可以直接“对号入座”——
《条例》规定, 今后,对于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使用的房屋,应该在达到年限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此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鉴定。如果没有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大中型公共建筑,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就应当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不然,最高要面临30万元的罚款。
谁来进行安全鉴定,也很重要,这行当容不得鱼目混珠:
《条例》对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也作出了规定,要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依法成立后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名录。
危房治理的费用,谁来出
关键要看是否有造成危房的第三方
一句话读懂:相比原《条例》,新《条例》单独增设了“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抢险”相关内容加以详细规范。
如果你担心自己的房子是危房,该怎么办?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李勇表示,《条例》明确规定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危险房屋治理的责任主体。
居民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如果确定是危房,应当根据危险房屋督促解危通知书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意见,对危险房屋采取加固处理、原址重建或者配合政府成片改造等治理措施。
对危房采取原址重建方式解危的,在满足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用途,不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和原建筑高度的规划实施。
危房鉴定、改造加固或者重建的费用该由谁出?李勇表示,这要看是否有造成危房的第三方决定。
如果房屋时因为超出使用年限,变成危房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危险房屋治理的责任主体,费用自然就由房屋所有权人就成为房屋治理的责任主体。
但如果是由于第三方导致,比如旁边地铁施工造成房屋开裂成危房的,房屋治理费用就可以向第三方追责。
如何让“依依式的悲剧”,不再上演
建筑幕墙至少每10年安检一次,还得设立专项资金
一句话读懂:建筑幕墙至少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设立建筑幕墙专项维修资金。
很多人都还记得2011年7月8日那一天的悲剧:本报曾报道过,一块大厦玻璃幕墙突然掉落,正好砸中了19岁的花季女孩依依,左腿的肌肉、血管、神经和骨头全部被切断。
类似的悲剧,谁也不愿再发生。
在此次出台的新《条例》里,记者注意到,特别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筑幕墙检查进行规范。增加了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的内容。玻璃、石材、铝板材质的建筑幕墙都含在内。
《条例》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建筑幕墙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每十年对建筑幕墙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测鉴定。若出现安全隐患情形,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检测鉴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规定了在条例施行后交付使用的含有建筑幕墙的新建建筑,应当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设立建筑幕墙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建筑幕墙的检查、检测、维修。具体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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