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间,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一句“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小区要逐步开放道路,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在网上炸开了锅,身边的的朋友们也是忧心忡忡,因为大家将政策简单粗暴的解读为中央要“拆”墙。
引入人民群众热烈关注的中央文件名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有七千多言,可谓是“文件一出手,业主抖一抖”。
仔细阅读文件标题22个字,“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字里行间流露着规格之高和用意之远。既然是中央文件,可见这不仅是国家意志,更是党的意志。
建开发式社区≠拆墙 意在疏通路网
城市规划专家表示,其实北京的道路宽度并不比国际上其他大城市窄,甚至要更宽,但拥堵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城市支路等毛细血管不通畅,道路微循环不好。
北京上班族对此深有体会,出门去个的地方,从地图上看,直线距离真的很近,但两点之间总有一片片的社区或是大院,无论开车、坐车还是步行,要过去的话,只能绕行过去,走很远的路才能到达目的地,这也是不少市民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的问题。
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的确影响了路网交通的通达性,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打通封闭的围墙,强化城市交通,也是北京建成世界城市的重要一步。
是否违反当前《物权法》?
按照我国的房产开发模式,是由开发商从国家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小区配套设施,而小区的道路、绿化是作为“公摊面积”,产权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同时,《物权法》中也有所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
因此,不少网友对“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发表了看法。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完全打开也涉及安全和民众观念等问题,政府不能强行推行,要尊重《物权法》,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时应尊重大家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逐步进行推广实施。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解读《物权法》回应,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人民法院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同时,程新文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进行了解读,解释重点内容包括特殊动产转让中的“善意第三人”、关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的范围等内容。
同时,住建委在网民“千呼万唤”中,也站起来发声,呼吁市民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有计划,有轻重缓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呼吁民众要全面准确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
互联网语言环境解读有失偏颇 实质利于社区科学管理
搜房网针对网友对于“开发式社区”建设的调查结果显示,具化到日常生活,57%网友普遍关心小区“没”墙之后,小区的私密性和安全问题如何保障?其次,还有网友质疑小区里汽车多了,会不会增加事故风险?外来人员多了,安静的活动空间,会不会受到噪音侵占?会不会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环境?
甚至有网友腹黑解读新政:自小区拆围墙被刷屏后,我苦思冥想一夜,终于想明白为什么要拆围墙了。已入住小区事实上是很难拆围墙的,再新建小区又没围墙了,你们不是不喜欢么,那就只好买库存房,原来是为了去!库!存!………给你们示范一下,什么叫做供给侧改革。
当然,在互联网语言环境中,包含了网民的太多匿名情绪宣泄,往往存在对现实生活规则及政策的“过度解读”或“恶意曲解”。对于城市建设大政方针的解读,还应理性分析。于是,不少地产物业人士给予了靠谱解释,认为建设开放式社区利于科学化管理。
以“社区服务运营”为战略重点的花样年控股董事局主席潘军就指出,新政有望打破现有社区的片区化格局,使大型社区被网格化分割,社区的物理边界更加零散和模糊,但这并不意味着社区功能和社区服务需求的消失,反而使得社区管理的形式更加复杂化,对社区管理的要求大大提高,同时管理成本会相应增加。
相关知识
新政不能曲解为“拆围墙” 实则利于社区科学管理
住建部:推广街区制不能理解为“拆围墙”
住建部:推广街区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拆围墙”
住建部凌晨发文:街区制不能简单理解为“拆围墙”
卫计委:第一胎生双胞胎将不能再生二胎
郑州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 还不能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棚改不是简单盖新房 方案敲定就不能随意更改
红木家具收藏 不能盲目跟风
建议:红木家具收藏不能盲目跟风
舅舅留下一套房产 唯一亲人却不能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