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财政部等4部委去年曾出台关于计量供热相关文件,我省也制定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政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厅局出台的计量供热政策明确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开始,凡是新竣工建筑及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一律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哈市年初以来新建住宅1500万平方米。这些建筑虽然为了验收都安装了供热计量设施,但没有一处实施计量供热。
现状
计量设施安装到位
哈市供热办规划处长孙福滨介绍,按照国家的规定,哈市目前已有新建筑都必须安装供热计量设备,否则不许入户。今年哈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200万平方米,其中新住宅1500万平方米,这些新建筑按规定都安装了计量供热设施。
哈工大热计量专家方修睦教授告诉记者,目前,哈市新建建筑都是节能建筑,据测算节能可达35%~40%。以一户使用面积70平方米为例,按目前哈市热费价格计算,一个采暖期应交热费2824元,供热企业仅承诺保证室内18度的最低标准。实行计量供热收费后,住户在供热期保持18度不变的话,整个供热期下来,如果按35%节能计算,用户只需缴纳热费1836元,可节省近千元。
“实行计量供热不仅为用户节省了热费,还为社会节约了能源,因为热用户在温度达到要求后自然就控制热流量,从而降低了能源消耗。”采访中,很多供热方面的专家学者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观望
供热企业难舍利益
近日,即将搬入哈市道外区滨江小区的居民王女士听说小区都安装了供热计量设施,本以为该小区可以实施热计量,“以后用多少热就交多少钱,这才公平。”她说。但后来才发觉,供热计量设施根本没启用。采访中记者发现,哈市仅有一个试点企业在实行计量供热,试点供热面积50多万平方米,其它新建建筑尚没有执行计量供热。
计量供热有如此多好处,在哈市为何难以推广呢?
究其原因,有业内人士指出,供热企业之所以不愿执行计量供热,缘于利益取舍。据悉,哈市现有热费标准都是按面积收费,而新建房屋基本都是达到65%的节能住宅,与老房屋比较,保温好,因此用热量少,供热企业用煤少、效益高。一旦实施了计量供热,由于新建节能房屋保暖好,用热少,所以相应的热费低,供热企业的效益也相应减少。因此,供热企业不愿执行计量供热,能拖一年就多得一年的额外利润。
对此,供热企业不予否认。他们认为,计量供热的实施,不仅会减少利润,还会给企业增加许多负担。其中一块就是增加费用。热计量设施的维护、检测、更新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投入。不仅如此,计量供热后,计量是否准确、公平等问题也将为企业带来诸多麻烦。“既然节能环保是全社会受益,就不能让供热企业自己承担投入和增加的费用。”
建议
完善制度合力推行
面对供热企业的观望和担忧心理,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不能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让企业有利可图,计量供热就难以全面推行,大量计量供热设施将会白白浪费掉。
哈市供热办副主任刘成伟明确表示,哈市将按国家及省政策要求全市供热企业,凡是具备计量供热条件的小区,必须实行计量供热。
鉴于哈市目前热企不愿执行计量供热的现状,专家建议推行鼓励政策,完善制度,让企业无后顾之忧。
哈尔滨工程大学一专家表示,要想推广计量供热,必须达到供热计量智能化、系统控制自动化、住户用热自主化、政府监督网络化,达到企业降耗、用户节费、政府节能的目的,实现企业、用户和政府三赢。
方修睦认为,虽然计量供热技术已经成熟,但由于计量供热是新事物,又属高技术,企业在运行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政府应该形成合力,建立相应的技术等方面平台,以便随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让企业放心应用。 同时,作为计量供热实施主体,企业应该主动担起社会责任,实施计量供热,在政策和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文/李宝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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