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一市民春节维修家电“挨宰”
“春节期间,我叫了一名维修工上门修电视机,花了300元钱。后来懂维修的朋友和我说,修这点小毛病,最多只需100元钱。我要求维修工退钱,可对方不接电话。”日前,义乌市民胡女士致电新报消费维权热线,讲述了她春节期间修理电视机“挨宰”的经过。
【读者反映】
修电视机“挨宰”
胡女士家住江东街道桥东街。正月初二,她家的彩电屏幕黑了。胡女士找到一张街头小广告,根据上面留下的电话,叫来了一名维修工。
当天中午,维修工上门服务,还没查看彩电的毛病,就张口向胡女士索要100元上门服务费。随后,维修工打开电视机后盖,又收取了100元开机费。经检测,维修工为彩电换了一只电容,另收了100元钱。
正月初四,朋友来拜年。闲聊中,胡女士说了修电视机的事。这个朋友懂得家电维修,他告诉胡女士:“这点小毛病平时修最多花100元钱,你被宰了。”
胡女士有点郁闷,她联系了维修工要求退钱。可对方二话没说挂断了电话。日前,记者联系上这名姓李的维修工,他称:“春节期间,上门服务的费用本来就贵一些。胡女士当时没还价,怎能怪我?”
【记者调查】
收费多少由商家说了算
记者了解到,在维修家电的过程中,上门服务费、开盖费、材料费成了家电修理收费的惯例。但这些费用应以什么标准收,市民大多不清楚。
日前,记者来到稠州西路上一家电维修店,店主正在修理一台电视机。“我家电视机黑屏,上门维修怎么收费?”记者问。
“上门服务费50元,开机费50元,零件更换要看具体情况了。”店主说。
“零部件没有明码标价吗?”记者又问。店主不高兴地说:“有必要吗?家电维修价格都差不多,你要是觉得贵,到别家问问。”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四五家维修店,没有一家维修店设置了价格公示牌。“金辉维修部”负责人曹金辉说:“一台电视机有上千个零部件,而且毛病也千差万别,定价很麻烦,我这小店也没那么大地方张贴,价格都在我的脑子里了。”
一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消费者大多只关心家电的整体维修费用,所以维修部不会将每一项费用单独分开,这其中就会产生一些猫腻。
【相关说法】
家电维修行业应明码标价
义乌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并公示其他相关事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零部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应问清楚维修服务的项目和费用,保留维修服务票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轻信街头维修小广告。如果条件允许,消费者应多找几家维修部,在企业规模和维修价格等方面进行对比,再进行维修。记者 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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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没有明码标价价格大多由商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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