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葡萄酒(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列22042100)的进口申报,便利企业通关和海关管理,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填报,并应当根据实际进口葡萄酒的酒标,在“商品名称”栏目填报品名、品牌(中、外文),如“干红葡萄酒,十字木桐古堡CHATEAU CROIX MOUTON”;在“规格型号”栏目中填报葡萄酒的容器容积、年份和产区,如“瓶装750ML,2004年,波尔多产区”,如果酒标上已注明等级的(如AOC、VDQS、VIN DE PAYS等),应当在该栏目填报。
二、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除提交目前海关规定要求的单证和资料外,还应向海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内容完整、文字明白的进口葡萄酒酒标(包括正标、背标)彩色照片或电子照片(不低于300万像素)彩色打印件。
(二)原厂商发票。对于通过境外贸易商进口无法提交原厂商发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应提交由境外贸易商制发的商业发票,发票上应当包括消费厂商名称和原厂商发票的编号。
三、对于不能提交上述资料的,海关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报关单申报的内容与酒标内容不符的,海关将按申报不实处理。
四、本公告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相关知识
关于规范进口葡萄酒有关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东或成进口葡萄酒主战场
上海缴纳2014年房产税有关事项 6种情况可减免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携带身份证的进口葡萄酒--普瑞斯干红葡萄酒
木业30年:年产值增加40倍 从业人员超过1千万
市监督总站发布关于规范网格执法检查整改报告的提示通知
专访进口葡萄酒分销商城 夯利美酒 创始人 史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