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装修知识网

首页 装修资讯 家居知识 家居百科
当前位置 >> 家居知识 房产税的纳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房产税的纳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2011-06-03

https://m.biud.com.cn 2011年06月03日16:47 家居装修知识网  

附属设施: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属永久性建筑的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

配套设施:电梯井、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

相关知识

房产税的纳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免租期和无租使用缴纳房产税的区别
房产税的难点在于征收
2011房产税来袭 对整体衣柜业影响有多大?
哈尔滨市目前尚未收到开征房产税的信息
房产税的试点范围扩大 地板企业发展遇新潮
跟小编一起来认识房产税
不动产登记:对房价影响不大 与房产税无必然联系
新政后,房产税怎么算?
房产税的重庆样本:征收范围非主流成推广阻碍

本文来自 家居装修知识网 房产税的纳税对象是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 https://m.biud.com.cn/zhidao-view-id-57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