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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物业管理 2011-06-03

https://m.biud.com.cn 2011年06月03日16:48 家居装修知识网  
zhangli3922:你好!
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这样的做法从法律是讲是不妥的。但是在现实中对落实小区物业管理是必须的。建议你还是区别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来处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要求予以配合(按我们这里的规定,物业管理费只能预收3个月)。对开发商违约而逾期交房,根据合同处理,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可以上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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