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70城房价仅温州同比下降。这也是房价连续12个月持续“高烧”,四大一线城市连续第三个月同比涨幅超过20%。目前各方专家预言,房价仍会上涨。更有分析称,三、四线城市在人口外流、楼房滞销的条件下,“鬼城”现象可能扩大。
11月一线城市同比涨幅超20%
据网易财经报道,12月18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数据显示,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中,66城市房价涨幅出现上扬,最高涨幅为1.3%;同比来看,房价涨幅持续扩大,北上广深均超过20%,其中上海涨幅最高为21.9%。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上海、广州以及深圳本月同比涨幅均超过了20%,分别达到21.1%,21.9%,20.9%以及21%。
这也是房价连续12个月持续“高烧”,也是四大一线城市连续第三个月同比涨幅超过20%。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11月北京新建住宅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16.3%,上海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18.2%,广州环比上涨0.8%,同比上涨20.7%。
这也是房价连续12个月持续“高烧”,也是四大一线城市连续第三个月同比涨幅超过20%。
除了一线城市,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亦显示,11月份,南京、武汉、长沙、郑州等22个城市的房价同比涨幅也在10%至20%之间。
专家表示,11月房价沿袭了环比涨幅继续缩小、同比涨幅持续扩大的态势,在供需矛盾下,类似北上广深的城市抑制房价的难度将加大。
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从公布的房价数据来看,11月70城的住宅价格基本延续了之前上涨的态势,没有出现大的涨幅和跌幅。从数据来看,一线城市房价同比上涨幅度偏高,二三线城市涨幅在几个到十几个百分点之间。整体看,11月房价保持在高位徘徊的状态。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房价连涨的背景下,楼市调控也从过去的做减法转为加法,顾云昌表示,供需矛盾是推涨房价连涨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楼市调控已经由过去的“控”为主,通过“限价”、“限购”等抑制需求,转到现在的强调增加供应。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也表示,过去“愈调愈涨”的“尴尬”,充分暴露了传统以做减法来抑制需求的调控政策的“缺陷”;增加有效供给,在调控政策中做加法,也更为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顾云昌建议,房价涨幅较高的一、二线城市要也特别强调加大住房供应,特别要增加土地供应量,要盘活存量房产。
实际上,近期一二线重点城市推出的房地产新政也能看出,增加供应成为共同的调控,其中北京两年确保7万套的自住型商品房供应更备受关注。
除了强调增加“供应”,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铺开也在稳步推进,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表示,目前住建部正在地方调研房地产税的有关问题,下一步可能会找一些城市扩大试点,稳步推进。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本月16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称,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适时推进相关改革;适当减轻房地产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提高保有环节的税收。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也表示,现在和房地产有关的各项税收,绝大多数都是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设立的,现在房地产市场发展非常快,市场已经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好好梳理和研究,建立一个和房地产市场相适应的房地产税制度。
据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了解,调研的一大目的就是了解整个房地产税收的情况,为梳理房地产环节税收,包括房产税征收做立法储备。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也表示,房价涨幅在11月份出现环比和同比涨幅收窄的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决定,稳定市场预期,市场交易有所降温。
18城调控加码
据新京报报道,各地房价上涨,催生了年底前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潮”。继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颁布多条楼市调控举措后,以武汉为首的二线城市也开始为调控政策“加码”。
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三中全会闭幕后的第一周,就有厦门、南昌、沈阳、长沙、太原、南京、杭州、福州、西安9个城市密集推出调控新政,且全部是房价上涨较快的二线城市,引人关注。
11月30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举措。至此,本轮出台楼市调控新政的城市已达18个。除了北京、上海、深圳以及郑州外,其他14个城市均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
从购房资格看,10个城市做出了调整,提高了购房门槛,包括沈阳、南昌、徐州、武汉、广州、上海、郑州、西安、福州等城市。主要是对外地居民缴纳个税或社保的年限予以延长。
以武汉为例,此次规定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年限,由原有的1年调整为2年;广州市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的年限,由原有的1年调整为3年;上海市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的年限,由1年调整为2年;郑州市外地居民居住证明由1年调整为3年,本地单身居民年满18岁调整为20岁。
从调控手段看,13个城市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
比如,广州、上海、杭州等在调控措施中明确提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70%。沈阳提出,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5%。而长沙、南京、厦门、南昌、武汉、深圳等城市则提出,要从严执行第二套房的信贷政策,对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北京也提出,要严格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除了限购、限贷等常规措施外,15个城市提出“要扩大土地供应”。
比如,长沙市提出,“确保201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南京提出,“今年40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和350公顷保障房用地计划,尚未完成的要落实供地时间表,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在前5年平均供应量基础上增10%。”
18个城市中,16个城市提出“要扩大保障房、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
比如,郑州提出“加快普通商住房有效供应”,“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厦门提出,“要进一步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严格查处闲置商品住房项目,对企业自身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1年未动工的,按地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的,坚决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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