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论
费雪(财经评论员)
众所关注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终于有了时间表。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上发文表示,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同时,国土部还明确给出了时间表。
不动产登记究竟是什么?这其实不是新鲜事,自从有私有产权的存在,不动产的登记一直存在,最早可以上溯到周朝,而民国时期已经有接近现代化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近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私有产权得到肯定,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显得尤其重要,换而言之,不动产登记与《物权法》中的基本制度建设息息相关,是一个现代国家应该有的法律制度。
既然不动产登记制度如此重要,为何一直没有实施?一方面是涉及诸多部门协作,动力不足;另外一方面则是阻力很大,无论利益集团还是一般民众,很容易就联想到反腐或者房产税。
不动产登记制度谈了多年,但一直没有下文,从去年开始进程明显加快,这也与新一届政府的改革决心相关。
政府方面的推动,尤其是统一不同部门的协调,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意义巨大,本文开篇所谈的时间表出台也就是这样的改革动力之下出台。与此同时,阻力如何解决也是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房价的影响更是引发更多关注。
如何看待这个问题?首先,即使目前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现行法律中我国物权法其实受到德国影响,其产权信息也受到隐私保护,也就是只有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才可以查阅,并不是普通人就可以随便查阅。
其次,我们应该抛弃把长期法律建设当做短期调控工具的思维,也就是不要动辄以房价涨幅为政策目标。毕竟房价涨幅本来是市场行为。也正因此,降低房价并不是不动产登记的首要目标,也不是其能够解决的问题,改变楼市供需,本质上需要政府在土地制度、廉租房、户籍改革等方面做出配套改革。
如前所言,不动产登记是一件重要的制度建设,如果能够在设计合理的基础之上推出房产税,也许长期来看对于抑制房地产投机有所帮助,对于抑制房价较快上涨肯定有影响,但这并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题中之意。站在更大格局来看,法律本身的意义就是法治,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确立是对私有产权确立以及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的契机。基于不动产登记制度之上的房产税等政策,不仅能够为地方政府拓展新的财源,更可以使得地方政府不再一味依赖土地财政,而且也有助于厘清地方与中央长期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的局面,有利于未来政府的一系列改革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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