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经朋友介绍,老李(A地居民)在酒席上认识了陈老板,他得知陈老板目前由于经营上资金周转紧张,准备把B地一套精装房底价转让。当时,老李也正在考虑为儿子买套婚房。于是,老李到现场一看,发现该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的精装修新房,无论环境、楼层、采光都感觉不错,又看到陈老板手中这套房子的三证齐全,陈老板表示,由于急需现金周转,如果老李能在两天之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就愿意把房价从310万元降到290万元卖给老李,老李趁机再砍价,最后就商定以285万元的价格成交。老李毫不犹豫在第二天就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房款285万元。
付款后发现房子被查封
付款后的第三天,老李带上儿子交接了该房子后,就和陈老板按双方约定时间,带上各自的所有证件,准备把该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不料,一个消息惊呆了老李父子,原来该房子在四天前刚刚被法院查封。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就这样夭折了,陈老板也是一脸的无辜,再三解释他自己真的不知道该房子原来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并再三保证一定会想办法抓紧把这套房子过户到老李儿子的名下。老李却怀疑陈老板是在欺骗自己,陈老板本人不可能不知道该房子被法院查封的事实。
最终,双方同意以谈判协商这一非诉讼手段解决该问题,并约定以一个月为期。一个月后,该房子还是处于被法院查封的状态,房子没有成功过户。因此,陈老板退还了该笔房款给老李。
房款最好交给银行监管
上述案例又一次证明,消费者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意外的重大损失,以下几点值得购房者注意:购买房子很多时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或消费,在买房这个过程中,手续复杂且专业性很强,此时,最好能请一位专业人士协助自己完成购房,预防和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千万不要轻信在购房过程中对方的任何口头承诺,更不能轻易把房款直接付给对方,这样做风险是很大的;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特别是二手房买卖交易,为了双方的安全,避免纠纷的产生,最好把房款交给银行监管账户,等产权过户后再让对方把房款领走。在这里还有一个常见的风险,那就是出让方往往以要还银行按揭贷款为理由,叫买主先给钱垫付,如果真要这样做,也一定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据《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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