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韩晓光就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和我市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韩局长,今年全国“土地日”的活动主题是什么?这一主题有什么意义?
韩晓光:6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28周年纪念日,今年“土地日”活动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一主题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而确定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只有0.9亩,低于全省1.21亩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全国1.52亩的平均水平。依靠这些有限的土地资源,不仅要解决吃饭问题,还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建设用地,在用地方面我们没有大手大脚的“本钱”。但目前个别地方、个别企业用地仍然存在贪多贪大、占多用少等现象,进一步加剧了用地紧张局面。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的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土地利用新模式,努力做到城市用地节约集约、土地开发集约高效、产业发展集聚有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承载能力。
记者:面对一定程度上土地资源低效利用、粗放浪费的现实情况,我市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韩晓光:这几年我市正处于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关键时期,每年的建设用地规模都在3万亩以上。我们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通过完善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提高土地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快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效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严控增量。随着“一城三区”加快建设发展,我市建设用地空间已经十分紧张,如果仅依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年后将出现无地可用局面,这就“倒逼”着我们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此,我们建立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竞争分配机制,实行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政策,真正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到重点项目上,用到好项目上、用到民生项目上,对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有效地抑制了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张。
二是节约集约。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房地产项目因为拿地成本高、劳动和资金密集度大、产出效益高,土地利用率也比较高;而工业项目则因为取得成本低、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效益低,利用效率也比较低,因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关键在工业项目。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试行)》,提高工业项目用地门槛,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我们规定:一般工业项目用地规模不超过50亩;列入全市优先发展或重点鼓励扶持的项目用地规模不超过200亩,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地;超过200亩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进行集体论证。在规划条件上,国家级开发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其他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7。我们还对工业项目亩投入、亩产出、亩税收都做了具体规定,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就要核减用地面积。另外,我们还鼓励开发区或者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更好地规划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于通过改建、翻建、扩建、新建厂房、建造多层厂房等提高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通过这些优惠政策,有效地调动了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统计显示,2013年市本级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亩均投资强度比2012年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提高了11.6%。
三是注重挖潜。针对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加剧的客观现实,我们通过积极挖潜来盘活存量用地,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挖潜利用,大力挖掘老城区土地资源潜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近几年来,我市相继完成了38个片区棚户区改造、66个低效用地片区挖潜等工作,用地效益平均提高2.3倍,节约挖潜土地2.6万多亩。
四是执法监管。推动节约集约用地,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我们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2—3年开展一次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杜绝用地粗放和浪费现象,并严厉打击非法圈地、囤地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去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对近年来供应的土地逐一核实开发利用情况,逐宗建立档案,清理“疑似”闲置土地63宗。之后,我们又经过调查,最终确定了第一批闲置土地32宗,分类提出了处置意见,通过公开曝光、记入用地黑名单等措施督促其开发建设,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益。
五是宣传发动。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要求,我们已经连续开展了两届“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活动,历城区和平阴县分别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区);今年我们又利用这次6·25土地日宣传周,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并采取网络公开投票的方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调动起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通过技术审查和网络投票,共评选出了15家“节约集约用地示范企业”,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推广他们的节地经验和做法,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记者
记者: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对于转方式、调结构有什么促进作用?
韩晓光:土地资源既是十分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以土地为杆杠,通过土地供给引导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通过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倒逼”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
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就是要坚持效益为先、有保有压、体现竞争的供地政策,除了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外,哪些项目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拉动能力强,我们就保障哪些项目用地。只有这样,才能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才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今年我们将实行新增用地指标和挖潜指标配比下达的方式,以新增橇挖潜,盘活农村闲置地、城镇低效用地、工矿废弃地等资源,拓宽发展用地空间,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另外,我们正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多规合一”研究工作,把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落到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加强土地规划的整体管控,提高土地调控的有效性和前瞻性。总之,我们要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统筹处理好热情服务与严格监管、保重点与惠民生、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记者: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过程中,如何确保我市的耕地红线?
韩晓光: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就是守住我们的“饭碗”,这一点绝不能动摇。我们要勇于担当起保护耕地的历史责任,千方百计守住全市546万亩红线,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一是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从今年起,我们将逐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做到落地有户、上图入库,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识。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要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二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我们通过以补代奖的形式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每增加1亩补充耕地指标,我们奖励1.2万元,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耕地面积,还能有效地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同时,我们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凡是没有落实占补平衡,或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用地。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我们始终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运用GPS、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监控,防止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用地。今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查处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把老百姓的耕地保护好,把全市的管地用地秩序维护好。
济南日报记者 谷青 乔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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