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
七八十平米的出租屋内,竟然住了20多人。C B D商务区的120平米豪宅,也能通过太空舱、胶囊隔间的形式安置下数十个床位。在穗租房,尤其是在城市核心区域内租房,已然变得十分昂贵。由此催生出了不少以“房中房”、“床位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出现的群租房。
七八十平米的出租屋内,竟然住了20多人。C B D商务区的120平米豪宅,也能通过太空舱、胶囊隔间的形式安置下数十个床位。在穗租房,尤其是在城市核心区域内租房,已然变得十分昂贵。由此催生出了不少以“房中房”、“床位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出现的群租房。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针对广州市“群租房”现象抬头蔓延的现状,该局已完成制定《广州市群租房整治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
群租房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
来穗局通报显示,目前广州市的群租房,主要分布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等中心城区的专业批发市场、医院、大学、商贸圈、餐饮、写字楼周边以及高档商住小区、人口较为密集的城中村内。
这些“群租房”的出现,劣化了来穗人员的居住环境,影响了附近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引发了邻里纠纷,又带来严重的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结构安全甚至涉恐涉暴等诸多安全隐患问题。为此,市领导批示要求开展“群租房”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在该局此前进行的例行检查中,就曾在天河直街某出租屋检查时发现,该处70㎡的住房,竟然居住了近20名在附近酒楼当服务员的务工人员。居住人员经常夜晚下班梳洗时引起很大动静,产生较大噪音,且该批租住人员社会关系复杂,夜晚常有朋友造访,在房间内打牌、喝酒、听蹦迪音乐,更有诸如半夜按隔壁房间门铃之类的恶作剧,严重影响隔壁及楼下居民的生活,常有矛盾发生。
当地出租屋管理中心联合天河直街居委会和社区民警,通过联系其酒楼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成立员工宿舍管理守则,对员工进行相关问题的教导劝解。
房中房也在整治范围中
新近出台实施的《广州市群租房整治工作方案》,将“群租房”整治范围确定为五大种类。其中按独立居住空间(不含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出租屋就属于需整治“群租房”,在即将进行的全市大清查中,将主要由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的出租屋管理团队进行查证、处置。据悉,人均居住面积是界定“群租房”的一项很重要的标准,广州市主要依据住建部《住宅设计规范》以及参照北京、上海市等城市的做法来确定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此外,人为地将住房分割、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出租屋,将原始设计为阳台、厨房、卫生间和储物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也属于需整治群租房,将由国土房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具体负责。
而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时租日租出租屋,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也属需整治对象,两类房屋的主管部门为公安、消防部门。
据悉,这次整治行动的做法,采取依法依规、疏堵结合的原则,首先采取屋主(代理人)自律自纠、自行整改的做法,对拒不整改的“群租房”,则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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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市民举报“群租房”线索
根据来穗局的工作安排,本次“群租房”整治时间为期半年,其中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8月为调查摸底阶段,9月为自行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12月为督查总结阶段。
考虑到“群租房”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能单靠突击或集中整治的方式,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为此,《方案》明确了各方职责,将“群租房”整治工作纳入地方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并结合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同并推进。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欢迎广大媒体积极参与“群租房”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报导,加强线索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并发动群众举报“群租房”线索。群众举报可到所在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典型案例
120平米住宅内建胶囊公寓 搬离
2013年11月6日,天河区林和街侨庭社区网格员(出租屋管理员)在巡查辖区内天河北路364号楼宇时,发现21楼E房涉嫌存在“太空舱”情况,该房性质为住宅,面积约为120平方米,现场发现“太空舱”22床,管理员现场进行拍摄取证,经过初步了解,该场所并未申请营业执照,管理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0天内对涉嫌“太空舱”问题进行整改。
11月7日网格员将情况报送给专区民警(派出所),请求协助处理,民警根据网格员提供的人员信息资料,对问题房屋的出租屋、承租人进行约谈。并经过专区民警、网格员多次上门跟踪处理,11月15日涉嫌问题的承租人已搬离该房屋。
非法经营“床位房”拘留、罚款
今年4月,天河区沙河街左竹园社区出租屋管理员在日常上门巡查中发现,禺东西路25号某出租屋内存在经营“床位房”情况,该房屋客厅和房间均放置了许多张双层床,人员居住密集,且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可谓“开门即是床,伸手就碰墙”。针对上述发现的情况,出租屋管理员立刻登记承租人和入住人员信息,开具出租屋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勒令承租人7天内搬离整改。
随后,这一情况被通报至派出所,并致电通知屋主,经过一番法律法规的思想教育后,屋主表示愿意配合整改。7天后,流管中心再次联合社区民警上门进行复查,发现该出租屋承租人仍未按要求搬离,社区民警遂将承租人带返派出所进行行政拘留并罚款,经过多番教育及出租屋管理员连日蹲点守候,禁止租客入住的情况下,承租人终于于4月底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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