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
据新华社电 伪造租赁合同和工龄,在3年时间里“掉包”23套公有住房获利。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房管所房管员张永良,利用管理漏洞买卖公房,成为监守自盗的“房耗子”。
日前,记者从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了解到,早在2013年11月22日,张永良就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熟悉此案的律师纷纷质疑,一个普通房管员能够倒卖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多地公房管理漏洞重重,一些公房的家底、出租和销售都是“糊涂账”。
监守自盗 新华社发
小职员伪造证件连环骗取公房获利
2012年9月12日,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蠡园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市民过某向张永良支付14万元购房款后,张永良失联了。公安机关将张永良逮捕并进行初步审查,后将此案移交滨湖区检察院。滨湖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发现,这个连股级干部都不算的普通职工张永良,竟然贪污14套房改房、诈骗9套房改房。
2010年1月,张永良找到好友杨某,说想买一套便宜房改房,可是没有合适的职工身份,想让杨某代买。事实上,当时,张永良下手的那套公房依然有人租住,且租期未满,不能马上变卖。但办来房产证和土地证后便可向银行抵押贷款再变现。杨某见能获得好处,就答应了张永良。
随后,利用自己是内部管理人员的便利,张永良将杨某各种证件和伪造的材料送到房管局,再让原产权单位放弃产权,最后将房屋过户。接着,他又拿着房产证到银行抵押贷款。由于房管所、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市房管局等都未核实包含承租人信息的“房产底册”,张永良一路过关。在承租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永良利用杨某身份和伪造证件花2.5万元低价买来的房改房,被转手到银行抵押了30万元。
此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变现”了13套公房,随后又采用同样手段,骗取了其他房管所管理的9套房改房。记者调查了解到,张永良变现的这些住房只有两三套地处郊区,大多数位于无锡重点开发的较好地段,按市场价计算,保守估计价值千万元以上。
家底无人知晓,租赁收益不清
按照公房管理相关规定,购买公房的人必须是原承租人,且最少经过三到五个程序,每道程序都应该核对承租人底册清单。面对如此严格的程序,张永良怎么可能得手?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认为,因为公房改革后期的诸多工作没有到位,公房日渐成为城市房产管理“被遗忘的角落”,漏洞多多。
制度执行不严,多道审核关形同虚设。据办案人员孙兵介绍,房屋产权监理评估窗口接到张永良递交的伪造材料后,看到是老业务员,就没有核对承租人底单,仅审核了房屋计价;在房子产权所属的某建筑公司,公司经办人员基于对张永良的信任,也没有核对承租人底单,就在材料上按下了图章;市房管局审批是最后一道坎。然而,工作人员也只是看看评估表、产权单位的确认盖章,以及申请人的买房资格,依然没有核实承租人与购房人是否一致的备案登记。
房屋原产权单位对“家底”含糊不清。张永良在梁溪房管所的内勤底册上看到,某建筑公司有几处房改房是由西园里房管所管理的。但他钻了个空子,对建筑公司谎称这几套房子是他所在的梁溪房管所管理的,伪造了购房材料。建筑公司很快告知其同意售卖,于是4套公房得以“变现”。胡志刚说,公房年代久远,不少单位更换了多位负责人,公产有多少就是一笔糊涂账。
租赁收益不清,内外监督缺失。张永良案发后,2013年,无锡市审计局先后对其他辖区的直管公房的资产、租赁管理和拆迁灭失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当地在直管公房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
北京、浙江及南京等多地检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都发现,公房租售一直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在出租方面的“高价低租、人情出租、账外有账”时有发生。由于房管所长“一支笔”权力过大、内外监督机制缺失,设立“小金库”甚至个人寻租腐败无法禁绝。
无锡市审计局在审查市区内公房管理状况后指出,相关部门应全面梳理和清查,摸清公房底数和变动增减情况,并完善直管公房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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