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21日发文称,近日,少数媒体报道“上海住房限购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个税或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累计缴纳满5年及以上’”。据其最新得知,市住建委表示,将严格执行“沪九条”新政中关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年限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的规定,不存在政策调整情况。
上海市住建委表示,部分购房人因劳动用工变化办理纳税或缴金手续出现短期中断纳税或缴金属于正常情况,应视为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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