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查,公司发现在递补选房中确有工作失误,下一步将制定自纠方案,对于不当选房客户,将坚决解除合同,积极稳妥地处理后续事宜。”7月31日,“京房字”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漏选2万户优先家庭”一事有了最新进展,项目开发商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地产)向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前述自查结果。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万信地产是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曙光)、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房企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华润曙光则是华润置地的子公司。
法治周末记者从其他的公开渠道并未查到万信地产公开自查结果的信息。
记者致电万信地产,希望就“京房字”发布的前述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但总机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领导也不在。
记者亦向华润置地方面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及事件处理进展,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复。
此前,有网友“big坏蛋”在搜狐焦点网的“血拼自住房”论坛上发帖质疑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递补选房程序的公正性。
递补选房程序被质疑
以往关于自住房的质疑大多集中在自住房的房屋质量上,也曾有网友质疑自住房摇号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
此次的问题则聚焦在摇号和第一次选房之后的递补选房阶段。
网友“big坏蛋”在发帖中称,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项目在第一次选房后,有40套房源因为种种原因被退回,并于今年5月19日进行了递补选房。
“按照第一次选房结束后的结果,递补选房应该从优先家庭第5125号开始,仅从优先家庭的人数看,就有22064户。然而,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非优先家庭5911号竟然选到了房子。”该网友称。
《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满足“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等条件的可以优先购房,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也被称为优先家庭。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意见》规定的优先家庭选房后,其他申请家庭继续依次选房。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自住房的摇号现场实录和开盘实录发现,该项目共有房源约1436套,而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家庭共35928户,其中,优先家庭共27763户,非优先家庭共8165户。
开盘实录显示,在该项目开盘并首次选房时,优先家庭的5124号选完房时,项目即售罄。这意味着有22639户优先家庭和所有的8165户非优先家庭在当时未能选房。
据网友“big坏蛋”叙述,在递补选房阶段,开发商只是在血拼自住房论坛上发布了相关信息,且包括他个人在内的多位优先家庭未收到开发商的递补选房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非优先家庭选到了房,其对递补选房的程序公正性表示质疑。
“big坏蛋”的文章迅速被转发,还有不少人到北京市住建委相关网站上进行投诉。北京市住建委在7月19日通过微博公众号安居北京发布声明称,当日该委约谈了首开华润·花香四季项目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妥善处置,迅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
递补信息应怎么发布
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最让“big坏蛋”等优先家庭质疑的,就是开发商发布递补信息的方式。
“京房字”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此前发布消息称,其联系了华润置地方面,负责人的解释有三点:“一是把递补选房的公示信息交给了血拼自住房论坛;二是给递补家庭群发了信息,如果没收到,是因为手机安装了屏蔽软件;三是代理公司中原地产告诉他们,递补选房一下差出去好几万人很正常。”
记者亦联系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希望还原递补选房时的信息发布、选房等流程,但是对方表示,项目公司并未给到他们任何信息,暂时无法回复。
但是作为血拼自住房论坛的版主,“big坏蛋”表示他作为版主经常登陆论坛,但都不记得看到过这个选房公告。
那么,递补选房的公示信息到底应该依法发布在什么渠道?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开发企业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购房家庭选房,并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在销售现场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从上述《规定》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得知,其并没有明确该规定是否适用递补选房。但实质上,递补选房和首次选房的性质相同,都是申购者按照号码顺序对待选房屋进行选择购买。因此,在没有更为详细规定的情况下,《规定》要求的选房程序应当适用首次选房和递补选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递补选房程序的公平公正,也符合实际情况。”李文谦说,此前其他自住型房屋项目的递补选房程序,基本都是跟首次选房一样操作的。
李文谦分析认为,首开华润·花香四季的开发商把递补信息公示到“血拼自住房”论坛的这一做法,明显违背《规定》的要求,且十分不合理。
“‘血拼自住房’论坛并不具有权威性。”李文谦说。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李松也认为,“血拼自住房”论坛是一个公民自发组织的论坛,不具有发布上述信息的资格。而且在该论坛上公示很难让多数的申购家庭看到,开发商并没有按《规定》的要求依法进行公示。
中原地产不愿背黑锅
在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向“京房字”提供的解释里,还提到了项目代理商中原地产。
有媒体在报道中称,这种回复是在把责任推给中原地产。中原地产此前并未公开对此事进行发声。
法治周末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中原地产,希望了解在代理首开华润·花香四季项目过程中,递补信息的发送是否也由中原地产负责等问题。
“中原地产没有说过‘递补选房一下差出去几万人很正常’。另外递补信息等问题由开发商做统一答复。”中原地产相关负责人回复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中介行业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中介公司代理自住房项目的工作,和代理商品房销售工作差不多,主要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来做。
“代理商毕竟属于乙方,要服从甲方。递补通知这些事情也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来做。”前述不愿具名的中介行业人士说。
自住房相关法律待完善
在首开华润·花香四季这件事情上,当前的选房结果是否还是有效的?是否开发商能够与已经选房成功的非优先家庭解除合同?
李松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是,非优先家庭选到房并且和开发商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这种结果是有效的,该套房产就无法收回重新进行申购,因为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是受法律保护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李松说,第二种情况是,递补家庭选了房后还未和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因为选房的程序有瑕疵,开发商应该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开展选房程序。
在李松看来,如果监管部门认定开发商在选房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过错,住建委还应当履行其监管者的职责,对开发商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
但是《规定》中并不包含相关处罚条款。
李文谦认为,首开华润·花香四季一事的出现也说明,《规定》还有待改进。
“该《规定》仅有13款条文,去掉第13条生效日期,实际规定仅有12条。虽然《规定》在相关方面作出了规定,规范了自住房销售的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还有一些内容有待完善。比如,相关选房购房程序还应进一步细化,将每个程序的责任分配清楚,流程应再明确。”李文谦说。
李松也建议可以在信息公示通知方面丰富手段,借助移动互联网比如微信或手机APP等形式,以此更好的保障申购者的权益。
“未来还应增加开发商违反该《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如何监督处罚的条文,明确开发商的责任及违规后果。”李文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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