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尽快解决变电站电磁污染对居民的伤害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棋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棋森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琪雅
城市不断发展扩大,变电站作为输送电力的重要设施,越来越多地建在中心城区、居民密集区和中小学校区附近。不管人们承认与否,变电站及其配套运转的设备会给变电站周边带来磁场变化和电磁辐射等电磁污染,而电磁污染已成为公认的继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之后的第四大污染,只要超过一定量,就会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棋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棋森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琪雅认为,与水污染、雾霾等污染相比,变电站产生的电磁污染是看不见、闻不着的污染,无形中加剧了变电站附近居民的恐惧。大量医学研究表明,心理、社会因素会激化人体的不稳定状态或使疾病状态持续。作为一种情绪刺激,这种长期的、发自内心的恐惧,渐渐地演变成“电磁污染恐惧症”,摧残了变电站邻近居民的身体和心灵健康。
冯琪雅表示,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觉醒,人们对事关自身生命和后代健康的问题更加关注,变电站的电磁污染给邻近区域居民可能带来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恐惧和担忧,由此引起的维权和上访等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逐渐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冯琪雅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缺失
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的防治都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来规范,而电磁污染作为第四大污染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出台,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款规范,导致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政出多门、标准不一,如上海的《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规定110KV变电站与周边建筑的防护距离仅仅为20米,而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却明确要求防护距离不得少于300米等等。法律缺失必然导致众多纠纷的产生,变电站建设的辐射问题却来越频繁的成为引爆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条款过于陈旧,且没有考虑人文关怀和社会因素
目前防范变电站电磁污染的只有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部门规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制定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与其配套的国家标准是1988年制定《电磁辐射防护规定》B8702-88。囿于当时的时代背景、技术水平和人文环境,该办法并没有考虑电磁辐射产生的污染给附近居民和学生带来的恐惧和心理伤害。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研究的深入,变电站电磁辐射给对人特别是对小孩造成伤害的研究取得了越来越多的成果,如瑞典国家工业与技术发展委员会的研究得出结论:15岁以下儿童如果暴露在平均磁感应强度大于0.2微特斯拉的环境中,则患白血病为一般儿童的2.7倍以上;若磁感应度大于0.3微特斯拉,则为3.8倍。美国加州健康科学评价机构得出结论:“电磁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流产等的危险性的增加,可能引起自杀和成人白血病。”英国国家辐射保护委员会2001年的研究报告指出,居住在有电磁辐射下的儿童其白血病发病率为1/700,比居住在无电磁辐射的儿童发病率(1/1400)高出一倍等等。这些新的研究成果表明,电磁辐射在一定的范围内确实对人体有害,但现行的《办法》对如何确定范围却不明确。
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涉及小孩的问题十分敏感,由此引发上访维权等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如2014年深圳龙岗区木棉湾社区规划修建变电站距离木棉湾小学15米和2018年12月上海市黄浦区紫霞路规划修建110KVA变电站距离尚文中学20米等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近几年发生的多次楼市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中,开发商隐瞒已有变电站规划是引起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发生大冲突、最终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导火索。市民购房之前所了解的信息主要源于开发商的销售宣传及相关图纸,而广告宣传图片往往缺乏比例尺和实际地物的对比,这也就为开发商实施欺诈创造了条件。如在所售楼的楼书附图中看到的只是楼盘的示意图和户型设计图,规划中的诸如变电站之类的信息可能被美化成了绿地或者被缩小等到购房者住进去发现自家门口多了这些设施时则为时已晚。如2002年深圳阳光棕榈园二期建设220KV变电站和 2018年上海南翔镇社区筹建的110KV变电站等爆发群体性事件就是典型例子。
四、缺乏政府部门与相关利益者平等沟通的渠道
不管从何角度讲,变电站建设与相邻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对建变电站担忧是正常行为,关注和过问变电站相关事项是百姓的权利,由于目前法律缺失,建设规范不明确,又加上政府与民众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一旦发生上访或纠纷,政府主管部门只能依照现有的规定来解释,给出的答案大都是:经审批或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对人体健康是安全的”。但这种简单粗暴的解释难以消除民众心存的恐慌,反而将矛盾的焦点引到政府部门特别是与变电站建设审批有关的规划建设部门。给地方政府的形象和正常行政行为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冯琪雅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要从实现民族复兴、增进人民福祉的高度,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全党全社会建设健康中国的行动指南,更是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实践号令。解决变电站建设引发的邻近居民和小学生健康问题,减少由此引起的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健康十分紧迫、非常重要。为此,建议如下:
(一)尽快制定《电磁污染防治法》,为我国的电磁污染防治提供法律保障。
(二)立即修改完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立法是个比较漫长的过程,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又频频爆发,尽快结合当今的科研成果,按照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人民健康的新要求,对《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重点即变电站与周边居民、小学的安全距离问题尽快进行调整和明确,以解决法律建设滞后和变电站建设现实之间的矛盾。
(三)城市规划与土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商预售行为的监控。制定有效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对隐瞒变电站规划的失信房地产开发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确保变电站建设走上规范发展的健康道路。
(四)建立顺畅有效的沟通渠道。最大程度化解建造变电站可能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如设立全国统一的投诉平台,负责受理投诉、协调处理和监督反馈等事项,及时将民众的诉求和政府部门之间处理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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